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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人间蒸发”拖欠抚养费,上失信 “黑名单” 办事受阻终现身

以案说法 2016-05-09 15:27:31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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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还不满一岁,夫妻就离了婚。前夫卖房后人间蒸发,拖欠了一年的抚养费,前妻无奈来到法院。法官能帮她解决难题吗?

文/米粹

离婚后,单亲妈妈生活艰难

段辉和高露都是80后北漂,两人在2010年相识相恋,领证结婚。婚后第二年,儿子小杰出生。可是,孩子刚过完满月,段辉就对高露实施了家庭暴力,高露无力反抗,只得拨打110报警。警察对段辉进行了说服教育,段辉也向警察表示认识到了错误,愿意和妻子好好相处。可是高露怎么也想不到,段辉在次日凌晨再次和她发生争执,还把她和孩子赶出家门。段辉扣下了高露的家门钥匙,伤心欲绝的她只好带孩子回了娘家。

在娘家住了一段时间,高露冷静下来,重新梳理了和段辉之间的关系,觉得对方是个靠不住的人:婚前,段辉曾向她隐瞒学历、工作等个人情况;婚后,他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性情暴戾。段辉还多次逼她向娘家要钱,以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高露深感结婚太草率,十分后悔。

更让高露失望的是,在娘家的这段时间,段辉既不给生活费,也没有探望过高露母子。

分居两年后,高露把段辉告到北京通州区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按照法律,如果孩子不满一周岁,法官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是高露在法庭上坚持离婚,段辉也同意。法院发出了离婚调解书:孩子归高露抚养,段辉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

高露收入不高,独自抚养孩子有些困难。离婚后,段辉卖了原来的住房去外地生活,也不按时支付抚养费,这让母子俩的日子十分窘迫。到了2014年3月,段辉已经一年没给抚养费,无奈之下,高露拿着离婚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夫拖欠的抚养费7200元。

法院的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都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多次给段辉打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法官还亲自去段辉原来的住所调查,查明段辉确实离开了北京,不知去向。

段辉失踪,法院无法执行,这意味着高露母子一直拿不到迫切需要的抚养费。2014年6月25日,法官把段辉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黑名单”全国联网,前夫被迫现身

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具有履行能力,却无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载义务的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在2013年11月14日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把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纳入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从此,失信被执行人走到哪里都会被禁止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火车软卧;禁止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禁止担任企业高管,等等。只要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失信被执行人”,就会看到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他们的身份证号码。

这种方法真的有效吗?2016年3月4日,在人们对找到段辉已不抱希望的时候,他居然出现在了通州区法院的大厅。段辉联系到执行法官,主动要求缴纳拖欠的抚养费。法官得知,原来真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起了作用。一年多来,段辉不能乘飞机,不能坐高铁,实在是生活不便,不得不到法院解决此事。

小杰的抚养费得到圆满解决。

Tips 一份名单用途大

法官提示,很多人以为,只有拖欠了较大数额的债务,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实不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只要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无论案子涉及的金额是多少,法院都有权将其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所以,在对方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时候,并不是对他没有办法。拿着法律文书,请求执行法官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一种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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