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已签约,缘何能反悔?
因为担心被埃博拉病毒传染,已经签完劳动合同的女孩反悔,决定不去非洲工作。雇主将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2万元。
文/罗双江
进修小语种,变身女翻译
南京女孩李珊从小就对英语感兴趣,19岁那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一所知名外国语学院,毕业时已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读大学时,李珊就辅修过葡萄牙语,为了有更好的发展空间,2013年底她又报名参加了一所进修学院的葡萄牙语培训班。进修学院承诺:李珊在进修完葡萄牙语课程后,如考试合格,达到就业要求,进修学院可以推荐她到葡萄牙、巴西、安哥拉等以葡萄牙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去工作。
半年后,机会来了。
2014年7月,在海外经商的朱亮因业务拓展,想从国内雇用一名葡萄牙语翻译,他刚好找到了李珊参加培训的进修学院。通过进修学院的就业部门,李珊与朱亮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李珊在安哥拉共和国境内从事翻译工作,试用期6个月,每月工资6800元,社保补贴每月1200元,另外还有技能补贴。由于李珊已经通过了英语专业八级,在她工作满一年后,平均月薪保证在1.3万元以上。
作为雇主的朱亮比较精明,他在合同中给李珊设定了限制。如果李珊反悔提前解除合同,则需双倍赔偿朱亮此次回国招聘的各项损失,包括朱亮的往返机票等共计10.2万元。
合同签订之后,朱亮便委托签证公司办理李珊的出国手续。然而,朱亮没想到,等手续全部办妥,他通知李珊可以前往海外工作时,李珊却反悔了,她既不愿去安哥拉工作,也不同意按合同赔偿损失。
2015年4月,朱亮将李珊告到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要求李珊按合同约定赔偿10.2万元。法庭上,朱亮告诉法官,由于李珊反悔,他需要另请翻译,耽误了返程时间,影响了海外公司的生意,他有权要求李珊按合同约定来赔偿。
遇到情势变更,反悔情有可原
面对朱亮的指责,李珊也很无奈。她告诉法官,自己并非随意反悔,她签完合同后,非洲埃博拉病毒肆虐蔓延,政府相关部门都发布了非洲出行警告,自己不想冒生命危险去挣钱。
朱亮却反驳说,李珊在签订合同时,只是安哥拉周边出现了埃博拉病毒,合同签订后也没有正式的官方声明,埃博拉病毒在安哥拉肆虐蔓延,李珊以自己的担心为借口,随意反悔解除合同,属于违约。
朱亮的反驳理由看似充分,却没有得到法官认同。法官认为,李珊反悔是合乎情理的。合同法规定了“情势变更”条款。“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履行之前,与合同有关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并非个人能改变。当继续履行合同会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形时,法律是允许双方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
在这个案子中,李珊和朱亮约定的工作地点在非洲安哥拉。合同签订后,埃博拉病毒一直在持续并扩大,世界卫生组织及中国政府均发布了紧急通知,这种情况并非人为能改变,属于法律上的“情势变更”。
人们签订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但前提条件是要保证自身安全。
法官解释说,李珊虽然提前解除了合同,但没有过错,朱亮此次回国招聘的损失因情势变更所致,他不能要求李珊赔偿10.2万元。按照公平原则,朱亮和李珊对损失应各承担50%。朱亮提交的证据,能证明他的损失为4.5万元。2016年3月,法院判决李珊赔偿朱亮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