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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法律,解开亲子疑云

来源:中国妇女作者: 文/陈捷 闫实
法律帮助 2021-04-29 15:07:05

“我的户口上为何莫名多出了一个女儿?”


“怀疑继父就是亲生父亲,如何修改亲子关系?”


每一个亲子关系的诉讼,背后似乎都跟着一个离奇的故事。2021年3月,这看似电视剧里的情节,分别出现在厦门思明区法院和成都都江堰市法院的法庭上。两地法院利用民法典的新规定,对两个亲子关系异议之诉进行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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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流逝,亲情温暖如初


莫名奇妙,名下多了个女儿


人不在厦门生活,却在厦门多了个5岁的女儿,这个意外对于50岁的刘钟强而言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刘钟强结婚多年,有一个儿子,和妻子王芸的感情一直很好。然而在202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过程中却被告知,他的名下还有一个女儿,名叫刘珠珠。妻子以为他在外面金屋藏娇,刘钟强发誓自己绝对没有背叛过妻子。

那么,刘珠珠是谁?她的母亲又是谁呢?


刘钟强来到相关部门查询,得知刘珠珠的母亲叫张月。看到张月的名字,刘钟强似乎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5年前,他被单位派到厦门,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同乡张月。当时张月未婚生女,不知如何向父母交待。张月便请刘钟强帮个忙,出借一下身份证。张月向刘钟强保证,她只拿身份证给父母看看,证明女儿是有父亲的,绝对不会给刘钟强添其他麻烦。


刘钟强看张月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容易,就答应了她的请求。可他没想到,孩子竟挂在了自己的户口上,并且也跟着自己姓了刘。很快,刘钟强联系上了张月。张月也承认,她当时擅自使用刘钟强的身份证,给女儿办理了出生证明及户口,将刘钟强登记为孩子的父亲。


张月一再表示,她会自己抚养女儿,只是想借用刘钟强的身份。为了解除王芸的疑虑,张月还主动作了解释。王芸了解事实后,原谅了丈夫,但还是认为刘珠珠登记为刘钟强的女儿不合适。尽管张月母女和刘钟强的生活没有交集,但从法律上讲,刘珠珠和刘钟强却是父女关系,彼此之间交织着复杂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王芸担心,万一日后刘珠珠和儿子分遗产呢?刘珠珠还没成年,刘钟强还是负有监护责任的,万一出现需要刘钟强承担监护责任的情形呢?


刘钟强认为,妻子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于是,他到派出所户籍部门询问,希望能解除和刘珠珠的父女关系。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是事实,刘钟强还带着刘珠珠做了血缘关系鉴定,鉴定报告排除了他是刘珠珠生物学父亲的可能。


然而,派出所民警却表示,公安作为执法部门,不能在没有依据的前提下直接解除父女关系,刘钟强提供的鉴定报告只是从医学上排除两人的亲子关系,他还需要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他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亲子关系,法院判决后派出所才能帮他修改户籍信息。


听说要到法院打官司,张月开始躲闪了。2021年1月,刘钟强将刘珠珠告到法院。刘珠珠属于非婚生子女,那么刘钟强可以单方面申请两人亲子关系的否认之诉吗?


法官解释说,民法典实施前,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有争议。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否定亲子关系,因此如果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一方申请,法律依据是不足的。如今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民法典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夫妻一方”的表述改成了“父或者母”。这一变化主要就是确认了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享有提起亲子关系异议之诉的主体资格。


在这个案子中,刘钟强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其不是刘珠珠生物学父亲,而张月作为刘珠珠的监护人,也认可了鉴定意见书是真实的。


2021年3月,思明区法院作出判决,刘钟强和刘珠珠之间不存在父女关系,这个案子是思明区法院在民法典实施后,审理的首例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刘钟强拿着法院判决,很快修改了户籍。随后,张月拿着自己的户籍,给女儿办理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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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露露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心有疑虑,确认亲生父亲


虽然已经是一家人了,但是户口簿上“继”父和“生”父的一字之差,却一直是周明难以解开的心结。


19岁的周明生活在成都都江堰市,在他10岁那年,父母离了婚,周明被法院判由母亲张兰抚养。随后父亲因为经济犯罪被捕入狱,同年张兰也重组了新的家庭。


随着年龄增长,和继父周亮峰相处时间的增加,周明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或许继父才是他的亲生父亲。周明想到,自己10岁之前,生父和母亲经常争吵。每次生父酗酒之后,就会把他带到镜子面前比对。随后,生父便会质问母亲:“儿子为什么长的不像我?究竟是不是我亲生的?”


第一次见到周亮峰,周明就感到他对自己很好,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在后来的生活中,继父对待周明就像亲生的孩子,有几位中学同学来家里玩,大家都对周明开玩笑说:“你和你爸爸长得可真像。”


同学无意间说出的话,却带给周明内心很大波动。周明尝试询问继父,对方却回避这个话题,并安慰周明说:“我们就是一家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直到有一天,母亲讲出了自己的心酸往事,周明才了解到,母亲和继父原本就是一对恋人,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在一起。继父没结婚,一直在等待母亲,而母亲也是在结婚后才发现自己怀了孕。生父察觉出异样,因此在周明出生后,生父从未关心过他,反而每次看到周明都会迁怒于妻子。


原来猜想是真的,周明抱着亲生父母喜极而泣。随后,周明想将户口簿上的亲子关系修改过来,想将“继”父周亮峰修改为“生”父。张兰委托一家基因鉴定中心对三人的血缘关系进行鉴定。经过鉴定,周亮峰是周明的生物学父亲,张兰是周明的生物学母亲。


然而,周明一家仅有亲子鉴定报告,并不能更改户口簿上的亲子关系,在法律上周亮峰仍然是周明的继父。为了在法律上获得认可,已成年的周明将周亮峰告上法庭。2021年1月都江堰市法院办理了立案手续,随后法院适用了简易程序,并在2021年3月支持了周明确认父子关系的诉求。


这个案子是民法典实施后,成都首例确认亲子关系纠纷。在民法典实施前,只有夫妻中的一方可以申请亲子关系的确认,而民法典作出了新的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填补立法空白,规范亲子之诉


刘钟强请求法院否认自己和刘珠珠的亲子关系;周明作为成年子女,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和周亮峰的亲子关系,这两个例子都说明民法典填补了立法空白,为有正当理由的父母或子女提起亲子关系异议之诉提供了法律依据。那么,提起亲子之诉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亲子关系被否认后能要求返还抚养费吗?带着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露露。


Q:民法典实施后,提起亲子之诉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A:民法典扩大了亲子关系的诉讼主体范围,但需要注意的是,提起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应有正当理由。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应当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应当提供亲子鉴定报告等可以证明血缘关系存在的证据。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般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夫妻在妻子受胎期间没有同居的事实;二是夫有生理缺陷或者没有生育能力;三是子女和其他人存在血缘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赋予了成年子女起诉确认亲子关系的权利。不过,从现实生活考虑,父母抚养子女成年后,子女应当负有赡养义务,为防止出现成年子女否认亲子关系后,不再对原法律意义上的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情形出现,民法典没有赋予成年子女提起否认亲子关系诉讼的权利。


Q:亲子关系被否认后能要求返还抚养费吗?


A:在第一个案子中,刘钟强的经历是比较离奇的,刘珠珠虽然是他的女儿,但双方生活实际没有交集。可现实生活中,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会涉及抚养费的支付与返还问题,很多人都有疑惑,亲子关系被否认后还能要求返还抚养费吗?


亲子关系被否认后,原法律意义上的父亲对子女就不再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其与该子女在否认前的抚养关系,属于欺诈性抚养。对于欺诈性抚养,因受欺诈人并无抚养义务,其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用对该子女的生父母而言构成不当得利,因此其可以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请求返还已经支出的抚养费用,同时符合精神损害赔偿要件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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