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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动物大迁徙,留下多少遗憾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顾琼
法律帮助 2013-08-21 11:07:00

 
网络介绍,游客动心
肯尼亚被称为天然的野生动物王国,动植物物种丰富,气候适宜,且东非大峡谷贯穿境内,是一个景色宜人的美丽国度。
在肯尼亚众多的野生动物保护区中,马赛马拉国家公园可以称得上是“园中之冠”。公园内广袤的大草原,是动物最集中的栖息地,而源远流长的马拉河就横穿过这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每当雨季和旱季交替的时候,上百万的动物将汇聚成一个巨大的迁徙群,而马拉河就成为动物们必须跨越的一道屏障。届时,数以万计的角马为了寻找嫩草,要奋力跨越马拉河,场面蔚为壮观。
年轻白领张志生和李文敏,喜欢深度旅游。观赏角马过河,是他们心中由来已久的愿望。他们上网搜索、查找攻略。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4月,在一家旅游公司的网站上,他们看到 “肯尼亚10天动物大迁徙之游”的出境旅游品种介绍:旅游团按照摄影团作息时间游览,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全程越野吉普,马力强劲,带你享受追踪乐趣;在马赛马拉,连续三天前往动物大迁徙的目的地——马拉河,让您在最值得期待的地方不留遗憾!
旅游公司在网络上还有这样的宣传词:“如果在马赛马拉住一晚,看到动物迁徙是运气;但如果在马赛马拉连住三晚,还看不到动物迁徙,那也是运气。”这一宣传词的言外之意:在马赛马拉住三晚一定可以看到角马过河的场景。张志生和李文敏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该公司在马赛马拉连住三晚的产品。
张志生和李文敏还了解到,其他旅游公司的产品都是在马赛马拉住一两天,没有连住三天的,只有这家旅游公司有三天的产品。
2012年5月8日,张志生和李文敏与旅游公司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由旅游公司为他们安排肯尼亚10日动物迁徙之游,时间自2012年8月17日至8月26日止,在马赛马拉连住三晚,全程乘坐越野吉普。两人旅游费合计47680元。
 
启程远行,满怀期待
8月17日,张志生和李文敏踏上了旅程,开启了肯尼亚之旅。 8月22日中午,他们抵达马赛马拉。自8月22日至25日间,两人在旅游公司的领队和当地导游的带领下在马赛马拉国家公园游玩。可在马赛马拉逗留期间,张志生和李文敏并没有看到角马过河的壮观场景。
每年6月至10月间,角马为了躲避旱季去寻找生存的 “草源”,大规模迁徙。为了抵抗途中的狮子、鳄鱼等的侵袭,它们选择成群结队渡过马拉河。广袤的非洲草原和漫长的马拉河,为角马过河提供了许多选择之处,也为观赏者增添了一份不确定性。
张志生和李文敏连着三天居住在马赛马拉,却没有看到角马过河,心里不免有些失落。在回程的飞机上,看着放映角马过河的片子,浩浩荡荡、声势壮观,他们感到非常遗憾。没想到,同机的游客兴奋地说着自己的观后感。经交谈,张志生和李文敏得知,同机游客看到了角马过河的场景,而且他们也是随团旅游,时间正是在8月22日至24日。
张志生和李文敏的心一下子就凉了,角马过河的场景就这样擦肩而过。于是,他们和旅游公司进行了交涉,但没有结果。
2013年1月18日,张志生和李文敏将旅游公司告上了上海虹口区法院,要求旅游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每人1.2万元。
张志生和李文敏在法庭上说,旅游公司在网络上的宣传表示,在马赛马拉住三晚一定可以看到角马过河的场景。可旅游期间,他们没有看到角马过河。且事后根据了解,在他们旅行的8月22日至8月24日,发生过两次角马过河,可他们都没有看到。而他们这次旅行主要就是想看角马过河,没有看到这一场景,是旅游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令他们没有实现出境旅游的目的,并且遭受经济损失,因此要求赔偿。
但旅游公司却说,与张志生和李文敏签订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运气好的话,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角马横渡马拉河的壮观场景。为提高看到角马过河的概率,旅游公司在马赛马拉国家公园安排了三天旅游时间。现在游客没有看到角马过河,公司没有过错。此外,马赛马拉国家公园面积非常大,马拉河很长,至于角马从哪里过河无法判断,上一次他们带领的旅游团队就看到角马过河场景,而其他旅游团没有看到。鉴于公司的宣传及游客确实没有看到角马过河,公司愿意赔偿10%左右的旅游费。
 
不想留遗憾,约定需明确
那么,旅游公司的宣传是否有夸大其词之嫌?法院审理后认为,旅游公司的网络宣传词存在为招揽生意,而夸大其词之嫌。自8月22至24日间,双方根据行程安排,前往马赛马拉国家公园游玩。三天的旅游行程中,旅游公司并没有让张志生和李文敏看到角马过河的壮观场景。而在此期间,马赛马拉国家公园出现过角马过河的壮观场景。由此出现了旅游观光点的有限性与马赛马拉国家公园广袤性之间的矛盾,以及旅游时间的相对短暂和角马迁移相对较长的季节性之间的矛盾。可见,旅游公司宣传词所传递的信息,容易让游客产生错误的判断,即到了马赛马拉国家公园就一定能看到角马过河壮观场景。因此旅游公司在其产品宣传词中,过于强调能看到角马过河场景,与现实情况并不吻合。旅游公司宣传词存在不当之处,具有过错。
关于旅游公司是否存在违约的问题,法院审理后认为,旅游公司根据行程约定,带领游客来到了马赛马拉国家公园,但与角马过河擦肩而过,由此说明了动物自然迁徙区别于动物表演。动物自然迁徙有其内在规律,在一定的季节里有其必然性,但在具体发生的时间、地点上有其偶然性。这在签订的合同,双方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即 “运气好的情况下能看到”,最终是否能看到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因此,旅游公司不存在违约。对于张志生和李文敏提出的赔偿每人1.2万元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鉴于旅游公司自愿补偿10%左右的旅游费,2013年5月,法院判决旅游公司补偿张志生和李文敏5268元。
对于这样的结果,丁汉良法官解释说,目前的旅游合同都是格式合同,在这个案子中,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特别的约定:如果没有看到角马过河,旅游公司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旅游如果想不留遗憾,合同约定需要更加明确。
另外,需要提醒游客的是,去一些场景游览不同于一般的表演,它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如旅游的时间、地点和空间,而美景也会受到气候、环境、动植物自身因素的影响,有其偶然性。从这个案子来看,迁徙的动物,无论是从迁徙时间还是迁徙的路线,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擦肩而过,难免会产生一些失落感,良好的心态是十分必要的。
 

动物 大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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