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微信也会侵犯名誉权
打开微信,“朋友圈”里扑面而来的不再是朋友们温馨的生活片段或朋友的热情问候,而是一段段不堪入目的文字。从2013年9月开始,夏静雯的平静生活被这个原本爱不释手的社交软件打乱了。
夏静雯原是一家宠物店的老板,罗俊辉是宠物店的常客。罗俊辉常常带客户来买狗,夏静雯也会给他一定的介绍费。2012年5月,夏静雯的宠物店关门歇业了。
微信开始流行以后,夏静雯就加罗俊辉为好友。在夏静雯的记忆中,她与罗俊辉没有什么矛盾或冲突。可是不知为何,2013年9月的一天,夏静雯突然发现罗俊辉在“朋友圈”发表了几段文字,他用极其难听的语言辱骂她和她的丈夫盛思明。
无缘无故,罗俊辉为什么会在微信上骂自己呢?夏静雯感到很奇怪。经多方打听夏静雯才了解到,罗俊辉认为夏静雯在背后讲了他坏话。夏静雯尝试着找一个双方都认识的朋友去沟通,但没有任何效果。
盛思明气不过,去找罗俊辉理论。不料,两人话不投机,没说几句就打了起来,最后还惊动了110。在派出所,夏静雯向罗俊辉解释,说自己从未说过他的坏话,并要求罗俊辉保证不再骂人。经过警方调解,双方签订了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今后不再相互干扰。
夏静雯以为,已经当面把事情讲清楚了,又签订了调解协议,以后就不会再有这些烦心事了。当天晚上,夫妻俩踏踏实实睡了个好觉。
谁知第二天一大早,夏静雯打开微信就收到好多信息,其中有罗俊辉单独发给她的文字,还有许多发布在“朋友圈”的大段文字,全是辱骂夏静雯夫妻俩的。接下来的日子,罗俊辉骂得比原来更起劲了。
如此不堪的文字每天暴露在所有朋友面前,这让夏静雯觉得抬不起头。在咨询了律师后,她来到公证机构,对罗俊辉从2013年9月8日至9月22日发布的诽谤性的文字作了公证。
拿着公证材料和调解协议,夏静雯来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在夏静雯看来,罗俊辉的恶意辱骂已经诋毁了她的名誉,使“朋友圈”的亲朋好友对她的社会评价降低,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她要求罗俊辉删除其在微信朋友圈内的诋毁内容;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道歉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律师费5000元。
开庭前,法官曾多次与罗俊辉联系,但罗俊辉说自己突发疾病在医院就诊,无法参加庭审。法官要求他提供就诊的病历卡,如无法提供,法院将缺席判决。最终,罗俊辉并没有提供相关材料。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调解书,以及在开庭前法官与罗俊辉联系的情况,罗俊辉已经承认曾在微信“朋友圈”辱骂过夏静雯,罗俊辉也正是“朋友圈”辱骂夏静雯账号的所有者。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以书面、口头等方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微信作为社交网络交友平台,用户在上面发布信息以及与朋友交流时,应当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不得突破法律的底线。罗俊辉在“朋友圈”内对夏静雯及其丈夫肆意谩骂,显然已经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
2014年1月,法院判决,罗俊辉删除侮辱性语言,在“朋友圈”内发表公开道歉信,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律师费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