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老板看家,背上一身债
做事勤恳的打工妹深得老板赏识,从杂工一路升到行政主管。老板移民时为了不影响工厂运作,让打工妹担任名义上的法人代表和投资人。殊不知,“信任”背后潜藏着重重风险。
3月的一天,广东肇庆下起了纷纷扬扬的细雨。满面愁容的陈月玲在一个高档小区门口,高举贴有戚云飞照片的牌子,写着“悬赏骗子的踪迹”,希望引起来往居民的注意。如果不是迫于无奈,她不会做出这种事。
勤恳打工妹,职场一路升迁
二十多年前,陈月玲因为家庭贫困不得不辍学,从老家云南来到广东肇庆打工。她连高中文凭都没有拿到,被很多工厂拒之门外。后来经过同乡介绍,才进入一家制衣厂当杂工。虽然薪水并不高,但她十分珍惜这个机会,干活任劳任怨。
工厂的老板戚云飞是香港人,对员工很和气。有一年年底,工商部门要进行检查,戚云飞让陈月玲帮忙整理行政部门的资料,她非常细心地把各种资料分门别类地放好,给戚云飞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几年以后,行政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戚云飞首先就想到了陈月玲。就这样,陈月玲从杂工变成了行政文员,工资也比以前多了。陈月玲知道自己水平不高,能力有限,非常感恩戚云飞的赏识,工作更加勤恳,对戚云飞的话言听计从。
陈月玲的付出也获得了回馈,戚云飞逐渐把她视为心腹,升职她为行政秘书,有重要的事都会交待给她做。有时候戚云飞从香港回来,还会送她一些小礼物。这些小礼物并不值钱,可在陈月玲看来,这是难得的殊荣,说明戚云飞把她当成了自己人。
2008年的一天,戚云飞把陈月玲叫到办公室,亲自给她泡了杯好茶,让她受宠若惊。随后,戚云飞笑眯眯地说,要请她帮个忙。她还不知道是什么事,就连连点头答应了下来。原来,戚云飞夫妇要移民去加拿大,以后在广州的日子会越来越少,管理工厂不太方便,想让陈月玲担任法人代表。
戚云飞一说完,陈月玲就有些慌了,她不知道法人代表具体是做什么的,但一听就知是很重要的岗位,她觉得自己水平有限,难以承担这么重大的责任。戚云飞连忙安慰她,并不是她想的那样,她不参与管理,只是替戚云飞“看家”,工厂还是戚云飞的,赚了钱归戚云飞,出了事也归戚云飞。
陈月玲有些犹豫不决。戚云飞解释说,她当上法人代表后,就是戚云飞不在时,在必要的文件上签字,方便工厂正常运作,她实际上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戚云飞强调说,相信她不会乱来,才选她当法人代表,还会把她升职为行政主管,每月再加几百元工资。她听戚云飞说得恳切,感受到戚云飞对自己的“信任”,考虑到还能升职加工资,就同意了。
老板前脚刚走,债主后脚上门
戚云飞和陈月玲谈妥之后,没过多久就叫来两位同事做见证,签订了《授权委托协议》。协议中约定,戚云飞作为工厂的投资经营者,把工厂的法人资格授权给陈月玲代为行使,她需要按戚云飞的指示行使职权,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戚云飞承担。
签订协议后,陈月玲也被升职为行政主管,工作内容没有多少变化,也从不参与工厂的经营管理。每过一段时间,戚云飞就会把她叫到办公室,让她在一些文件上,以法人代表的身份签字。就这样过了两年多,没有出过任何问题,让陈月玲确信,自己是受戚云飞“信任”才当上法人代表的。
2012年11月,戚云飞又和她签订了《变更投资人协议书》。这份协议比上一份协议更明确,在工商登记里变更投资人后,陈月玲仍然不是工厂的实际投资人和控制人,债权债务均由戚云飞承担,戚云飞不能以投资人变更而推卸责任。
针对这份协议,戚云飞还和陈月玲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律师见证书。当时,律师讲解了这份协议的意义、风险等,但陈月玲听得云里雾里,只是在戚云飞恳切的目光中不断点头,表示明白了。律师的见证让陈月玲觉得没有后顾之忧,放心地和戚云飞到工商部门进行了变更登记,成为工厂的投资人。
这份协议签订后几个月,陈月玲接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工厂欠了一家原料供应商30万元,她作为法人代表和投资人,被告到了肇庆高要市法院,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她对此并不担心,觉得自己是“假老板”,出了问题也是戚云飞负责,就不慌不忙地联系戚云飞。
几天后,陈月玲慌了,因为她联系不上戚云飞,也打听不到戚云飞的任何消息。无奈之下,她只得出庭应诉。在法庭上,她拿出了和戚云飞签订的两份协议,声明自己只是名义上的法人代表,实际上根本不管工厂的事,让供应商去告戚云飞。
供应商不理睬陈月玲的辩解,认为这两份协议是她和戚云飞签订的,并不影响供应商要求她偿还欠款。2013年11月,法院最终判决工厂偿还供应商30万元欠款,陈月玲是工厂的投资人,在工厂资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时,用她的个人财产偿还。
法官提醒,别做有名无实的老板
工厂的资产足以偿还30万元吗?陈月玲当了近五年的法人代表,一直只是为戚云飞“看家”,现在不得不“当家”,盘查工厂的资产后发现,厂房和设备都是租的,除了办公室的桌椅之外,再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按照法院的判决,工厂欠的钱就成了她欠的钱,需要她来偿还。
可是,陈月玲的家庭一直很贫困,她辛苦打工这么多年也没存下多少钱,面对30万元债务一筹莫展。她觉得自己受骗了,戚云飞利用她的忠心,在欠钱之后一走了之,把责任全推到了她身上。
当初不是让律师做了见证吗?陈月玲抱着一线希望,去找当初给她做见证的律师,希望能获得帮助。律师说,当时已经给她把风险讲得很清楚,虽然这两份协议确实可以表明戚云飞才是工厂真正的老板,但这是陈月玲和戚云飞之间的约定,他们俩的协议,是管不了其他人的。
这就意味着,不管工厂内部是如何分配责任的,陈月玲作为法人代表,要对工厂全权负责,出了问题,供应商找的是她。与此同时,她作为投资人,理应对工厂的债务负责。这场官司让她有了损失,她可以按照和戚云飞签订的协议,让戚云飞补偿她。
陈月玲还是有些不懂,律师又解释说,这就好像帮朋友垫钱买东西之后,可以向朋友索要垫付的钱,陈月玲就是那个垫钱的人,下一步就是找到戚云飞追究责任。她这才明白当务之急是找到戚云飞。
经过一番打听,陈月玲了解到戚云飞住在高档小区,就去小区附近寻找戚云飞的踪迹,甚至举出牌子希望得到帮助,却没有任何线索。如今看来,就算她承担了这笔债,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向戚云飞追偿。
审理此案的法官十分同情陈月玲的遭遇,她在法庭上说自己是假老板,可法律认可的是工商登记,就好像婚姻中不存在假离婚一样,商业经营中也不存在假老板的说法。陈月玲文化水平较低,欠缺法律知识,受戚云飞蛊惑,签订了两份协议,不明不白地承担了30万元债务。
在两份协议中,《授权委托协议》让陈月玲担任法人代表,《变更投资人协议书》让她变成了投资人。相比较而言,担任法人代表的风险没有做投资人的风险大,这是因为法人代表涉及的是工厂管理,投资人则要承担工厂的盈亏。正是因为第二份协议,陈月玲才需要用个人财产去偿还工厂欠的钱。如果仅签订了第一份协议,她需要代表工厂出庭,审判结果不会影响到她的个人财产。
按照这两份协议,陈月玲变成了有名无实的老板,戚云飞利用她对法律的不了解,毫无风险地获得工厂经营的收益,出了问题时,戚云飞一消失,所有的风险就是陈月玲的。法官提醒说,对于普通打工者来说,不管老板让你当名义上的法人代表还是当投资人,都不要轻易在协议上签字,去承担当“老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