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贷 留心你的信用记录
因为一时的疏忽,张静的信用记录有了污点,所以银行拒绝了她的贷款申请。经过咨询,工商银行表示张静这笔信用卡透支并不是恶意的透支,她可以先归还这笔钱,之后再重新向银行申请贷款。
夫妻买房,贷款遭拒绝
湖南女孩张静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2011年的3月,她结识了东北小伙周亮。周亮为人忠厚老实,张静对他颇有好感,两人慢慢产生了感情。
2012年8月,张静和周亮租房结了婚。在两人的婚礼上,双方的父母都表示愿意拿出积蓄,支持小两口在北京买套婚房。其实,张静和周亮也渴望拥有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只是北京的房价太高,两人积蓄有限,买房一直是一种奢望。如今,双方父母愿意伸出援手,对两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婚礼结束后,张静和周亮专门制作了一份买房预算。两人多年的积蓄加上双方父母的支持一共是70万元,这笔钱并不算多,但在北京足够一套小户型的首付了。
2013年春节过后,在中介的带领下张静夫妇开始看房。可连续看了两个多月,一直没有合适的房子,要么是户型不好,要么是价钱太贵。6月中旬的一天,张静夫妇终于在朝阳区亚运村附近看中了一套小户型的婚房,经过多次和房主协商,最后确定房屋价格是175万元。
参照最低首付的支付标准,张静夫妇只需交56万元首付,之后再贷款119万元就能买下婚房,这种购房消费完全在两人的预算之内。于是,在6月28日那天,张静夫妇和房主签下了买房合同,并支了56万元首付款和3.5万元的买房中介费。按照合同约定,房主在收到首付款后,先将婚房过户到张静夫妇的名下。之后,张静夫妇带着房本和买房合同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自银行批准贷款之日,房主会交付房屋钥匙给张静夫妇,房屋买卖才算彻底完成。
交完首付款后,房屋顺利地过户到张静夫妇名下。而张静和丈夫也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带着相应材料去银行申请了贷款。随后,他们高高兴兴地等着搬进新房。然而,让张静没想到的是,她的房屋贷款申请连续被两个银行拒绝了,张静多次给房屋中介打电话询问,可一直没有结果。不但如此,房主因为一直没有等来剩余的房款,也将张静和丈夫告到了朝阳区法院亚运村法庭。
法官细心调查,调解化纠纷
购买婚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情,为什么自己反而成被告了?更让张静夫妇焦虑的是,房主以张静夫妇迟延交付购房款为理由,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并赔偿损失。来到法庭上,张静夫妇向法官解释,他们已经向银行递交相应材料了,两人的收入也足够偿还银行的贷款,他们不明白银行为什么不批准。张静还表示,她是按照房屋中介人员的提示准备的贷款申请材料,如果这些材料有问题导致贷款不能及时批准,房屋中介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房屋中介却表示,他们提醒张静准备的贷款申请资料并没有遗漏。在第一家银行没有批准贷款后,他们又及时替张静向第二家银行申请了贷款,作为房屋中介已经尽到了义务,他们并没有任何责任。
法官仔细调查后发现,银行之所以不批准张静的贷款,并不是因为她和丈夫提交的申请资料有问题,而是她的个人信用报告没有通过银行的审核。原来在张静的个人信用报告上记录着她有一张工商银行的信用卡一直是透支未还款的状态。
在法庭上,张静看到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但张静却表示她从没使用过工商银行的信用卡,怎么会有透支欠缴的记录呢?张静给工商银行打电话询问,银行提示她那张卡的办理时间是2010年9月。直到这时张静才想起,她曾经逛商场时遇到银行工作人员推销信用卡,当时办一张信用卡会赠送一套美丽的餐具,为了要那套餐具,张静便申请办理了。
为了保证自己的隐私不外泄,在办理信用卡填写联系方式时,张静还特意留个心眼,写了一个假的手机号码。张静以为那张信用卡只要不激活就不用理会它。但其实那张信用卡即使不激活仍要交付年费,并且那张卡的年费还可以透支征收。
如果张静留下了真的手机号码,她还会及时收到银行的还款提示,遗憾的是她留下了假的手机号码,所以她一直不知道那张信用卡处于透支的状态。
因为一时的疏忽,张静的信用记录有了污点,所以银行拒绝了她的贷款申请。经过咨询,工商银行表示张静这笔信用卡透支并不是恶意的透支,她可以先归还这笔钱,之后再重新向银行申请贷款。
然而,房主却不愿再等张静重新去申请贷款。房主表示,买房合同已经到期了,要么张静立即交付剩余房款,要么停止房屋买卖,赔偿他的损失。一下子拿出119万元,对于张静夫妇而言是不可能的。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看出张静夫妇的难处,也劝房主体谅小夫妻的无心之失。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张静、房主和中介达成协议,房屋买卖撤销,房主退还56万元首付款给张静,张静赔偿房主2万元损失。由于房屋买卖最终没完成,中介也同意退还2万元中介费。
信用报告记录,个人别忽略
调解这个案子的法官表示,以前人们常常忽视自己的信用记录。但是从2013年3月15日开始,《征信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在条例实施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像张静这样,如果她能提前了解自己的信用记录,及时弥补里面的错误信息,或许就能顺利获得贷款,买房的纠纷也能避免了。带着“个人信用报告”的相关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工作人员。
Q:个人信用报告是传说中的银行黑名单吗?
A: 有媒体报道说,如果你的个人信用记录有污点,你就上了银行的黑名单。这种表述误导了人们,以为个人信用报告就是传说中的黑名单。其实,个人信用报告只是客观记录个人在银行活动的文件,在信用报告中不会出现“良”或“不良”的字样。
个人信用报告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是人们的“经济身份证”。它包括信贷记录、公共记录、查询记录和说明四部分。信贷记录显示个人办理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方面的相关信息;公共记录则显示最近5年内,个人是否有民事判决记录、法院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而查询记录显示的是最近2年内个人查询信用报告的次数。当人们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各个银行会参考以上的记录,衡量个人的还款能力。
Q:个人该怎样查询信用报告呢?查询信用报告需要支付费用吗?
A:目前查询信用报告是免费的。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查询。像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浙江、天津地区的居民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这些地区的居民,只要登陆“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之后再按网页上的提示,回答一系列“私密性问题验证”即可查询报告。这些“私密性问题”都是人们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时生成的个人交易信息,设计这一提问环节,目的是保护信用报告网上查询的安全性。
Q: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后,如果发现它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向银行申请修改吗?该怎样申请?像张静那样,因为一时疏忽让自己的信用记录有了污点,她该怎样弥补呢?
A:如果认为信用报告上记录信息有错误,个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向当地的人民银行征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征信部门受理异议申请后,会联系提供异议信息的商业银行进行核查,并会在受理申请的20日内回复申请人。当然,人们也可以像提供错误信息的商业银行直接提出异议申请。
张静办理完信用卡后并没有激活,但她欠缴的年费却如实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这种休眠卡欠费的情况很常见。遇到这种情况后,人们应该及时与发放信用卡的银行联系,补缴所欠的年费后,再办理销卡业务。之后,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修改你的个人信贷记录,商业银行修改之后,新的信息每月会自动上传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当然,如果商业银行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修改之前的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系统中有一个“500字声明”制度,你可以申请对这张信用卡之前的欠款情况做出声明,表明这不是恶意欠款,以此来弥补之前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