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前夫再婚,孩子岂能做筹码
难舍骨肉亲情,离婚不离家
2003年3月的一天,家住江西省新余市的刘军参加朋友的婚礼。在婚礼上,他对担任伴娘的李雪莉一见钟情。随后,刘军开始追求李雪莉,两人很快住到了一起。然而,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没几个月,两人的感情逐渐变淡。原本刘军和李雪莉准备和平分手,可就在这时李雪莉却意外怀孕了。
刘军知道后,决定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他向李雪莉求了婚。李雪莉也不忍打掉孩子,便同意了,并在2004年初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因为性格不合,两人常常争吵,考虑到李雪莉有身孕,情绪不稳定,刘军只好处处忍让。
结婚八个月之后,李雪莉生下了儿子晓兵。刘军以为儿子的到来会缓和他和妻子的矛盾,可没想到,在抚养儿子的过程中,两人的分歧更多,矛盾也越来越深。2008年“十一”期间,刘军参加大学同学的聚会,他和要好的同学一边喝酒一边聊起学生时代的故事,不知不觉忘了回家的时间。直到晚上11点多,刘军才晃晃悠悠地推开家门。此时,他很希望妻子能递给自己一杯热茶和一条热毛巾。可事与愿违,进门后迎接他的却是李雪莉的指责。
借着酒劲,刘军和妻子吵了起来。两人的争吵声引来了邻居,看着家里混乱的局面,刘军失望至极。虽然不忍心伤害儿子,但离婚的念头还是在刘军的脑海里产生了。
一个星期后,刘军向李雪莉提出离婚,同时要求夫妻俩轮流抚养儿子。李雪莉也厌烦了每天吵闹的日子,冷静下来后她同意离婚,却不同意轮流抚养儿子。李雪莉表示儿子应该由她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归她。
刘军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归李雪莉所有,但他却舍不得儿子。一想到儿子没有父亲的陪伴,刘军的心里就感到难过。为了不影响儿子的生活,刘军和李雪莉多次协商,两人最终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家里的存款和三室一厅的房子归李雪莉所有,刘军可以在房子里居住,他和李雪莉共同抚养儿子。就这样,刘军和李雪莉虽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两人仍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向往新的生活,承诺分房产
离婚之后,刘军和李雪莉不再干涉对方的个人生活,两人也不再因为家庭琐事斤斤计较,在抚养儿子的问题上开始相互商量。没有了家里的吵闹,刘军更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半年后,他被提升成为公司的部门经理。
2009年5月的一天,刘军出差谈项目。刚巧晓兵的幼儿园要在第二天举行“亲子活动”,李雪莉给刘军发短信,说儿子的愿望是和他一起参加活动。看到李雪莉的短信,刘军仿佛看到儿子期盼的眼神,他立刻从外地赶回新余市。幼儿园的老师并不知道刘军和李雪莉已经离婚,活动当天老师一直向李雪莉夸赞刘军是个负责任的好爸爸。听到老师的夸赞,看到刘军和儿子的笑脸,李雪莉后悔离婚了。
当天晚上,李雪莉敲开刘军的房门,询问两人是否可以为了儿子复婚,可刘军却委婉拒绝了前妻的要求。在刘军看来,他和李雪莉做朋友更合适。经过这件事之后,李雪莉开始有意躲避刘军,而刘军也尽量不和她碰面,免得尴尬。
渐渐地,刘军和李雪莉都感觉到,两人当初选择离婚不离家有欠考虑。2010年初,刘军得到了一笔数目可观的年终奖。拿到这笔钱后,刘军另买了一套楼房。搬家时,刘军表明他不会和李雪莉争儿子的抚养权,但以后他想看儿子的时候,希望李雪莉能配合。而李雪莉当时也答应了刘军的要求。
转眼间,三年过去了,李雪莉除了工作外,将心思全放在儿子身上,偶尔她还会幻想是否有机会和刘军复婚。可刘军却已悄悄开始了新的生活。经过朋友介绍,刘军认识了性格温柔的张玲。
2013年7月的一天,刘军和张玲一起来李雪莉的家中接晓兵。见前夫有了女朋友,李雪莉的心酸酸的。身处恋爱的甜蜜中,刘军没有看出前妻的失落,他不但在前妻面前夸赞张玲,还好心地祝愿前妻早日找到意中人。
当天,刘军和张玲带着晓兵去了游乐园,李雪莉独自一人去邻居家聊天。闲聊时,李雪莉把刘军交了新女朋友的事情告诉了邻居。邻居就劝她:“快想办法让刘军把新买的那套房子转到晓兵的名下,要不然他以后结婚了,那套房子就和你儿子无关了,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儿子着想。”
邻居随意的提醒在李雪莉的心中挥之不去。第二天她就找到刘军,询问前夫是否有再婚的打算。面对李雪莉,刘军没有隐瞒,他的确是想和张玲结婚,刘军还打算把新买的那套房子作为他的婚房。
听到刘军的说法,李雪莉越发有危机感。她询问前夫:“你能保证再婚后对儿子的感情不变吗?如果你爱儿子,就把新房分一半给儿子。”为了保险起见,李雪莉还要求刘军签订一份承诺书,免得以后因为房子的事情和张玲说不清。
对于李雪莉的要求,刘军一开始没答应,但因为放不下儿子,也是因为离婚的愧疚心理,刘军最终写下了一纸承诺:“刘军自愿将位于新余市南小区的商品房的一半房产分给儿子晓兵所有。”
前妻心有不甘,两次争房产
拿到承诺书后,李雪莉找到张玲。她以为张玲会因为这件事和刘军吵闹,但意外的是张玲很善解人意。在张玲看来,那套房子是刘军的个人财产,刘军把房子分一半给儿子很正常,自己没理由反对。经过这件事后,刘军和张玲的感情越来越好,两人更是将结婚提上了日程。
得知前夫要结婚了,李雪莉更加焦躁。她再次找到刘军,要求刘军将那一半房产换算成15万元现金,一次性提前支付给儿子。
李雪莉的要求,让刘军气愤不已。在刘军看来,他已经写下承诺书,表明分一半房产给儿子了。他目前无法一次性拿出15万元。他也担心,一旦现在把钱给了李雪莉,万一她将来改嫁把钱卷走了怎么办?于是,刘军拒绝了李雪莉的要求。
2013年12月4日,刘军和张玲登记结婚。就在前夫再婚的第二天,李雪莉拿着承诺书,以儿子的名义将刘军告到法院。李雪莉告诉法官,刘军在承诺书中写明将一半房产分给儿子。如今刘军再婚,他之后很有可能改变主意。为了保障儿子的利益,李雪莉要求刘军提前履行承诺,将那一半房产换算成15万元提前支付给儿子。
然而,李雪莉并没有如愿。法官表示,刘军承诺将一半房产赠给儿子,并没有附带任何条件,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他可以随时撤销这样的赠与。所以,李雪莉无权要求刘军提前履行承诺。
法院驳回了李雪莉的请求。可李雪莉并没有善罢甘休。一个月后,她再次以儿子的名义将刘军告到新余市渝水区法院,要求变更那套房子的产权,将儿子的名字加到房本上。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李雪莉连续两次将刘军告到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意识到,如果不解开李雪莉的心结,她可能会继续拿儿子做筹码。她既有可能要求刘军支付更多的抚养费,也有可能阻止刘军和儿子相见。
于是,法官询问李雪莉:“你和刘军离婚时,为什么要协议离婚不离家呢?”李雪莉没有想到法官会这样问自己。她愣了一会儿,无奈地回答:“因为我们担心离婚会伤害孩子。”
“那你现在将前夫告到法院,就不怕伤害孩子吗?”法官的这句话,让李雪莉沉默了。随后,法官劝她说:“你和刘军的婚姻难以继续,离婚时刘军将夫妻财产都留给了你和儿子。准备再婚时,他又承诺将新房子的一半产权分给儿子,可以说刘军是个负责任的爸爸。你如今将刘军告到法院,是真的帮儿子争取利益,还是因为自己心有不甘呢?”
在法官的多番劝说下,李雪莉终于承认她做事太冲动了,只想着将前夫告到法院发泄心中的怨气,忘记了这样做会给儿子带来不好的影响。最终,李雪莉意识到,婚姻已经无法挽回,纠缠不休反而伤人伤己,放手才能有更好的未来,她心平气和地提出了撤诉的申请。
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提醒说,父母离婚本身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这种影响对孩子而言是一个累积的过程,它会随着时间而增加。如果离婚后,再将孩子作为赌气或者讨要财物的筹码,那对孩子的伤害就更大了。为了孩子能健康地成长,离婚后父母最好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做以下三类事:一是不要让孩子成为两人的信差;二是不要向孩子吐露烦恼,抱怨对方;三是不要独占孩子,把孩子当作筹码来要挟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