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借款谁来买单?
已经33岁的赵晓娇在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幸运地遇到了现在的丈夫刘杉。婚后他们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但一场莫名的官司,打破了赵晓娇平静的生活,前夫霍立刚的朋友李贤杨竟然将她告上了法庭。
说起第一段婚姻,也许是因为缺乏了解,赵晓娇与霍立刚婚后矛盾不断,特别是生下女儿后,霍立刚也没有关心过她们母女。可是对于这个儿媳,霍立刚的父母倒是很喜欢,只是老人和孩子都没能挽救这场婚姻,他们最终还是离了婚。
尽管霍立刚同意离婚, 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为了早日从这段婚姻中解脱,赵晓娇放弃了所有财产,但也约定所有的债务由霍立刚承担。至于孩子的抚养权,赵晓娇虽然舍不得,但公婆一向待自己不错,他们开口要求抚养孙女,赵晓娇也不忍拒绝。
办理完离婚手续,赵晓娇将精力投入到了工作中。遇见刘杉后,她才感觉到什么是幸福。只是李贤杨忽然将她告到法院要求还钱,让她一头雾水。看着法院的传票,赵晓娇想,如果钱是霍立刚借的,自己为何毫不知情呢?
原来,在2010年霍立刚就向李贤杨写过一张借条,内容是“今借到现金壹拾万元整,借款人霍立刚”。李贤杨说,霍立刚借钱是用于做生意,但后来他多次催要,霍立刚都没有归还。如今,霍立刚已经下落不明,该笔钱是赵晓娇和霍立刚还没有离婚时借的,所以应该由赵晓娇归还。
听到李贤杨的说法,赵晓娇觉得自己很无辜,一是自己从不知道这笔借款的存在,二是现在也无从查证借条上的签名是不是霍立刚本人所写。
法庭上,赵晓娇向法官说明了情况,自己在2009年已经和霍立刚分居,虽然前夫向李贤杨借钱时,他们还没有离婚,但这笔借款并不是用于做生意或家庭共同生活,应该是霍立刚的个人债务。而且,离婚时双方也约定了债务由霍立刚承担,所以自己没有偿还责任。
随后,霍立刚的姐姐证明了借条上是弟弟的笔迹,但她同时也证明,霍立刚和赵晓娇是跟霍立刚的父母一起生活的,霍立刚的父母和家人都不知道有这笔借款。并且,赵晓娇在霍立刚借款的前一年,已经搬到单位附近居住,除非看望孩子,很少回家。
赵晓娇还找来了同事,证明自己离婚前一直独居。赵晓娇提出,霍立刚借钱两个月后,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笔她不知道的借款,肯定不是用于家庭所需。如今谁也找不到霍立刚,自己不应该为前夫的债务买单。
李贤杨却认为,赵晓娇是知道这笔借款的,霍立刚夫妻俩在借款两个月后离婚,还约定债务由霍立刚归还,很有可能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假离婚。即使赵晓娇再婚,也应对这笔债务负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贤杨没有举出证据证明赵晓娇是知情的,也无法证明霍立刚用这笔钱在何时、何地做生意,虽然有霍立刚的姐姐证明笔迹,但借条上却没有赵晓娇的签名。离婚后的几年里,李贤杨也从未要求赵晓娇归还这笔钱。
霍立刚夫妻感情破裂后,他的家人和赵晓娇的同事都证明,夫妻二人在离婚前一年已经分居,所生的女儿也由霍立刚的父母抚养,所以这笔借款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并且,从离婚协议的内容来看,财产都归霍立刚所有,债务也都由他承担,赵晓娇为了离婚放弃了所有财产,后来又与刘杉结为夫妻,这些也证明了她并非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
最终,法院认定霍立刚向李贤杨所借的10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徐州市睢宁县法院驳回了李贤杨要求赵晓娇归还借款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