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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房给妻子 慷慨背后有玄机

作者:陈捷
法律帮助 2014-11-03 10:13:00

房产

2012年7月,杭州女孩赵琳在福建厦门找到工作,并在单位认识了吴波。吴波是台湾人,和赵琳年纪相仿。赵琳常向吴波请教工作中的问题,而吴波也经常照顾赵琳。慢慢地,两人开始恋爱了。

相恋半年后,吴波向赵琳求婚。尽管赵琳很欣赏吴波,但一想到他是台湾人,以后可能会返回台湾生活,婚姻未必稳定,就有些犹豫。吴波知道赵琳的担心后,便在单位附近买了商品房。他向赵琳保证,以后会长期在厦门生活。

吴波的诚意打动了赵琳,两人在厦门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又向单位请假,去台湾补办婚礼。在办婚礼的过程中,赵琳和吴波有些分歧。赵琳希望简化婚礼的程序,可吴波却想要按照台湾的传统习俗:祭祖、迎亲、燃炮、丢扇等程序一个都不能少。因为这件事两人第一次吵了起来,情急之下吴波还动手打伤了赵琳。

从小到大赵琳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没想到刚结婚就受了这种委屈。吴波心平气和后开始向赵琳道歉,可赵琳却对这段婚姻失去信心,她想要取消婚礼。为了挽回赵琳,吴波主动提出将厦门同安区的房子赠给妻子,而吴波的家人也忙着带赵琳去医院检查伤情。

来到医院后,赵琳得知台湾的医院可以专门出具《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验伤诊断书》,于是她便申请了家庭暴力验伤。拿到诊断书后,赵琳告诉吴波,如果再有第二次家庭暴力,她会拿着这份诊断书告到法院要求离婚赔偿。

在吴波的多次保证之后,赵琳同意继续举办婚礼。

随后两人回到厦门生活,而吴波也遵守承诺,将房本改为妻子的名字。然而,在一起生活久了,赵琳发现吴波的脾气越来越急躁易怒,赵琳一句话说得他不顺心,就会惹他大发雷霆,骂人、摔东西是常有的事情。有几次,吴波又动起手来,直到赵琳报警,吴波才住了手。每次打完人,吴波都会哭着请求赵琳原谅。赵琳再也无法继续维持这样的婚姻。

2014年4月,赵琳来到同安区法院,向法院提交了台湾医院出具的《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验伤诊断书》,以及同安区派出所的家暴出警记录。赵琳请求法官判她和吴波离婚,房子归她所有,吴波赔偿她5000元。

然而,让赵琳没想到的是,在法庭上吴波竟告诉法官,他赠给赵琳的房子是贷款买的。当初为了买房,他从台湾的银行贷了300万新台币,目前还有270万新台币没有偿还。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吴波向法官提交了他和台湾银行签订的贷款买房的合同。

吴波表示,他同意离婚,也同意将房子给赵琳,但买房子的这笔贷款也应该由赵琳偿还。

吴波的这番话,让赵琳大吃一惊。她从来没听吴波讲过,那套房子是贷款所买。像吴波这样,贷款买房赠给妻子,离婚时剩余的房贷应该由谁来还呢?

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认为,有争议的房子是吴波在婚前所买,本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吴波曾明确表示将房子赠给妻子,并在房产登记部门做了变更手续。赠与房产时,他和赵琳没有特别的约定,属于无偿赠与。既然赠与已经完成,房子就变成了赵琳的个人财产。而吴波和台湾的银行签订贷款买房合同时,他还没有结婚,所以这属于他的个人贷款,除非赵琳自己愿意,否则他无权要求赵琳偿还。

2014年8月,法院判决吴波和赵琳离婚。房产归赵琳所有,吴波因买房而申请的贷款属于个人债务,赵琳无须偿还。另外,因为吴波在这段婚姻中有过错,需赔偿赵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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