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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未同居,财产成了糊涂账

作者:孟祥林
法律帮助 2015-01-04 16:29:00

闪婚未同居,财产成了糊涂账

两个月找到有车有房的公务员老公,高效率高质量的婚姻羡煞旁人。然而婚礼尚未举行,情感已亮红灯。领证后未同居,算不算夫妻共同生活?闪婚之后闪离,彩礼和财产又该如何处理?

一见钟情,姐弟恋修成正果

董辰和魏婕能走到一起,让许多认识他们的人大为惊叹。

董辰生于1985年,一米八的个头,精干帅气,大学毕业后在河北省邢台市的税务部门工作,父母都是国企职工,家境殷实。不过他的恋爱之路并不顺利,虽然交往过几个女朋友,但总觉得缺少那么点儿“感觉”。

魏婕比董辰大五岁,成熟漂亮,时尚前卫,是移动通讯公司的职员。不知是眼光太高,还是缘分未到,几年来多次相亲,一直没有遇到心仪合适的对象。父母因此着急担心,她自己也有不少烦恼和忧愁。

2013年1月,董辰的同事和魏婕的朋友结婚,他们在婚礼上相识。魏婕对眼前的“高富帅”怦然心动,董辰也被这个有着魅力笑容的女人深深吸引。一见钟情的两人谈得十分投机,都感觉相见恨晚。

接下去的两个星期,他们又单独见了几次面。尽管有着五岁的年龄差距,但姐弟恋早已不是稀罕事,喜欢看韩剧的魏婕也想跟许多故事的女主角一样,与年轻帅气的男人谈恋爱。董辰则觉得自己从前的感情之所以不成功,都是因为那些女人太幼稚,原来成熟型的恋人才是他心里的喜好。

彼此倾心的两个人很快坠入了爱河,开始频繁约会。董辰每天都接送魏婕。有一次魏婕加班,他在办公楼外等了一个多小时,因为受寒感冒,夜里发高烧,第二天一早还是准时出现在了女友的家门口。

董辰的体贴让魏婕很感动,她觉得自己没有白等到32岁,下决心要抓住这份幸福。董辰对她也越来越依赖,总是第一时间跟她诉说自己的喜怒哀乐,恨不得与她寸步不离。

交往两个月后,董辰策划了一个热烈而真诚的求婚。魏婕完全沉浸在甜蜜幸福之中,愉快地答应了。魏家父母很快同意了这门婚事,董辰爸妈一时间却难以接受一个比自己儿子大五岁的儿媳。

为了说服父母,董辰和魏婕想了很多办法,费了不少心思。看到孩子们的诚意,两位长辈最终动摇,认可了他们。2013年5月1日,董辰和魏婕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当天晚上,董家父母在酒店宴请亲家。席间董爸爸拿出一个5万元的红包,跟魏婕爸妈说:“从前的所有不愉快都随着孩子们结婚结束吧,虽然亲家从来没有提过彩礼的事,魏婕也说过只要能跟董辰结婚,她什么也不要,但结婚毕竟是终身大事,该有的规矩还是要有的。这5万元彩礼你们先拿着,回头我们一起找个好日子,把两个孩子的婚礼好好办一办。”

爱情冷却,闹矛盾闪婚闪离

就这样,董辰和魏婕在法律上成为夫妻,婚礼也进入了筹备阶段。两家的亲戚朋友不少,他们又都是独生子女,婚礼自然要隆重体面。

董辰告诉魏婕,爷爷住的四合院正在拆迁,按家里现在的人口能分到三套房子,爷爷和爸爸答应拿最大的那套给他们做新房。可就在两人设想着如何装修时,董爸爸却因为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医院。

作为唯一的儿子,董辰承担起了照顾父亲的责任,魏婕每天下班后也会去医院,在公公床前忙前忙后。可由于病情较重,董爸爸的状况一直难以稳定,董辰和魏婕的婚礼也不得不暂时搁下来。

魏婕爸妈到医院探病时告诉董辰的母亲,婚礼不急在一时一刻,让她和两个孩子好好照顾病人。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董辰和魏婕的感情却逐渐出现了裂痕。

护理病人的种种琐事,加快了感情冷却的速度。魏婕并不娇气,但也是第一次面对这种状况,情绪不好、偶尔抱怨情有可原。不过董辰和妈妈当时都承受着很大压力,觉得她不太懂事,不够通情达理。各种矛盾随之出现,魏婕和董辰没少争吵,婆媳关系一天比一天紧张,就连朋友之间的一些玩笑话也影响了这对小夫妻。

一次吵架后,董辰找朋友喝闷酒,有人为他抱不平说:“找个那么大岁数的老婆干吗?你正当年时,她都已经徐娘半老了,过不下去就算了。”董辰当时并没太往心里去,可后来每次跟魏婕吵架,他都会想起这些话。

魏婕心里也不踏实。经常有姐妹提醒她青春易逝,要注意保养,看住老公,免得人老珠黄被抛弃。说者或许无心,听者却很在意。而且越在意越紧张,越紧张矛盾就越多。

2013年底,董爸爸病情好转出院,婚礼再次被提上日程。魏婕提出了新要求,让董家再准备一辆新车,和新房一起,登记在她和董辰的名下。

因为不安全感加重,魏婕想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多一点保障。可这个要求却像导火索一样,将公婆心里从起初到后来积聚的不满全部引爆了。

面对来自父母和妻子的压力,董辰又气又急,找不到解决办法,夫妻俩越闹越僵。2014年初,他们的情感跌入了低谷,两家也闹得很不开心,最后决定取消婚礼。时隔不久,魏婕到邢台市桥东区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董家四合院拆迁得到的房子。

2014年1月底,法院开庭。昔日恩爱的小夫妻针锋相对,各执一词。魏婕说,董家原本只能分到两套房,是董辰拿着结婚证找拆迁办和开发商,证明家里增加了新成员,才分到三套的,所以其中一套房子应该属于她和董辰的夫妻共同财产。

可董辰觉得这是强词夺理,四合院是他爷爷的,拆迁的房子不管有多少,都与魏婕无关。他不仅不同意分割房子,还要求魏婕返还5万元彩礼。为证明三套房子的归属,董辰拿出了爷爷的房产证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对簿公堂,分财产惹出纷争

法院调查后认为,拆迁补偿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按房屋面积,二是按居住人口,而人口要以户口簿上的登记为依据。魏婕只是和董辰领了结婚证,尚未将户籍迁入董家。虽然魏婕说董辰找过拆迁办和开发商,但缺乏证据。所以无论按哪种补偿方式,魏婕都不能分到房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如果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而是否曾经“共同生活”,成了魏婕和董辰争执的另一个焦点。

魏婕说领证后她虽然没有正式搬进董家,但时常去董辰那儿住。公公住院期间,她更是频繁出入婆家,在医院照顾,双方的亲朋好友也都知道他们是夫妻,这其实就是共同生活。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她还向法庭递交了一些在董辰家拍摄的生活起居照片。

不过在董辰看来,魏婕说的那些情况只能算她到婆家过夜,称不上夫妻“共同生活”。而他提供的证据是三十几条手机短信,证明魏婕大部分时间住在娘家,两人闹了很多矛盾。

2014年3月,桥东区法院判决魏婕和董辰离婚,认为他们没有共同生活,但考虑到两人结婚十个多月,魏婕也尽了一些做妻子和儿媳的责任,所以让她返还3万元彩礼。

魏婕不服,上诉到邢台市中级法院,并且提出了新的主张,认为董家爷爷和爸爸当初许诺给他们一套拆迁房做新房,是口头上对两人的赠与,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可是,这种说法未能达到扭转局面的效果。中级法院认为,口头赠与的成立需要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而且魏婕必须证明长辈曾明确表示把房子送给他们,否则按照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就算赠与成立,房子也是归董辰一人所有。

而说到彩礼,尽管现行法律没有具体解释夫妻“共同生活”的含义,但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认为,“共同生活”是指夫妻间共同居住、生活持续、情感稳定的状态,表现为夫妻相互扶持,共同承担责任、抵御压力和风险等情形。魏婕和董辰虽然领了结婚证,但并未稳定地共同生活,结合他们情感的稳定程度、同住的时间长短、联系的频率、彩礼的数额等诸多因素,判决魏婕返还3万元并无不当。

2014年8月,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始终不服气的魏婕又向邢台市检察院申请了再审,但两个月后便被驳回了。至此,这场官司板上钉钉。

其实,魏婕是输在了对法律的错误理解上。从最开始,她就把焦点放在了与她没有什么关系的拆迁房上,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联想,认定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她能客观理性地看待房子的归属,要求法院分割她和董辰婚姻期间那些真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东西,比如工资收入、共同购置的家具、家电、车辆,说不定还能多得到一些。所以分财产时还是不能盲目,要得多不如要得准。

而且,闪婚本身就存在感情不稳定、财产不确定等弊端。所以最好对婚前财产,尤其是房屋、彩礼等,进行约定或者公证。这样可以保护各自的利益,一旦发生纠纷打起官司,也不至于像魏婕一样陷入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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