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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说“狠话”,失恋女孩走上绝路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陈捷
法律帮助 2012-04-10 15:55:00

“我最听你的话,你要我死我就去死。”2010年12月17日清晨,小英给前男友小军发送了最后一条短信。关了手机的小军并不知道,当他还在睡梦中时,小英从他家所在的6楼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22岁的生命。

 

情窦初开,遭遇始乱终弃

3年前,活泼开朗的小英考入南京一所大学。小英是福建厦门人,在南京没什么亲友,平时也不爱出去玩,学习之余常常上网聊天。有一天,一个陌生男孩在QQ上申请加她为好友。小英一看资料,发现男孩和她同龄,所在地是厦门。这让离家多时的小英有些意外,很高兴地加了这个男孩做好友。

男孩名叫小军,虽然是厦门人,但在杭州一所大学读书。他打算利用国庆长假去南京玩,想先加几个南京的网友了解情况,没想到居然找到了老乡。两人都是刚上大学,有很多共同的话题,连续一个月几乎每天都聊得火热。热情的小英许诺,如果小军来南京,她可以陪着游玩。

国庆假期,小军果然来到了南京,小英如约陪他游玩。小军对小英很有好感,俊朗的他也深深吸引了情窦初开的小英。短短几天假期,两个年轻人擦出了爱的火花。分别之后,小军在网上向小英表达了爱意,小英也同意和小军谈恋爱。

寒假过年期间,两人都去了对方家里拜年,还经常在一起玩,双方的父母很快就看出了端倪。小军谈过多次恋爱,他的父母从不干涉。小英是第一次谈恋爱,她的父母没有反对却有些担心,常常叮嘱女儿要注意安全,别做谈恋爱时不该做的事。

在厦门,小英还能听从父母的建议,到了南京就渐渐淡忘了叮嘱。南京和杭州离得并不远,小军经常来找小英。陷入热恋的小英禁不住小军的甜言蜜语,终于在一天晚上和小军发生了关系。从此以后,两人经常去学校外面开房。

在相恋期间,小英不太注意保护自己,多次意外怀孕做了流产。小军每次都信誓旦旦地说会负责到底,她也认定小军就是自己的依靠。然而,从2010年9月开始,小军和她渐渐疏远,没过多久就提出了分手。

除了小军,小英不知道还有谁会为她负责。她哀求小军不要分手,被小军无情地拒绝;她不停地拨打小军的电话,小军根本不接听;她去杭州找小军,小军对她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她只好不断地给小军发短信,想挽回两人的关系。

“如果我没有和你发生过关系,没有为你流产过,那我不会像现在这样。这些都是我的第一次。”小英以为这样的短信能打动小军,却没有收到小军的回应。她又发短信:“我爱你永远。我们永远在一起。不论我在哪里。”

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小英不断给小军发短信,偶尔能收到小军的回复。面对小英的苦苦纠缠,小军刚开始还能安慰她,后来彻底失去了耐心,直言让小英“死了这条心”,还骂她“不要脸,缠着男人不放”,甚至发短信让小英“去死吧”。

难道昔日的男友一点都不在乎自己,想让自己去死?小英回复短信:“如果你真的想要我死,那你可以当面跟我说,你没叫我死,我不会死的。”她还哀求小军:“别叫我死好吗?”小军的回复让她更加绝望:“你滚吧,以后别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你要死不关我的事,烦我没用。”小英终于明白,小军已经彻底抛弃了她。

 

赌气自杀,法庭激辩情与理

小军让小英“去死吧”,不过是气头上随口一说,他也不相信小英真的会去死。此后,尽管还是时不时能收到小英的短信,但他都没有回复。随着小英的短信越来越少,他认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

实际上,小英从没有把这件事放下,内心无比纠结怎么也想不开。到了12月,小英趁着实习的机会回到了厦门。她表面上很正常,内心却盘旋着一个念头——小军让我去死,我就死给他看!她自己也搞不清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只觉得心里憋了一股气不知如何平复。

12月17日的凌晨3点多,小英看了看熟睡的父母,轻手轻脚地离开了家。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打车直奔小军家,希望能再见小军一面。让她失望的是,小军还在杭州的学校里,并没有回来实习。小军的父母知道儿子跟小英分手的事,儿子还曾经叮嘱他们,要是小英来纠缠,最好不要理睬。

小军的父母考虑到天还没亮,让小英独自一人离开有些危险,就让她进了家门在客厅休息。他们询问小英出了什么事,小英也不回答,只说想见小军一面。他们见也问不出什么,看小英神色很正常,就回卧室接着睡觉,让小英独自在客厅休息。

凌晨4点多,小英的母亲似乎感觉到什么,突然从睡梦中惊醒。她起身查看,发现女儿的房门开着,人却不见了。她急忙叫醒丈夫,给女儿拨打电话,都被女儿拒绝接听。她担心女儿出事,连续发了几条短信询问情况。

一直到5点39分,小英才回复父母,告诉父母自己在小军家。她还写道:“爸爸妈妈对不起。我走了。我最听小军的话了。他说‘你他妈去死吧’。他叫我干吗,我就干吗。来世再孝顺你们。对不起爸妈。女儿不孝。”

小英的父母急忙赶去小军家。他们赶到时,看到的是小英摔在水泥地上的尸体。原来,给父母、小军发完短信后不久,小英就打开了小军家客厅的窗户,从6楼纵身跳下,当场身亡。小英跳楼时,小军的父母还在睡觉,根本没机会阻拦。

女儿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小英的父母怎么都不甘心。通过翻看女儿的手机短信记录,当看到女儿和小军发生关系、为小军流产时,他们更加心疼死去的女儿;看到小军对女儿的侮辱和谩骂,他们气愤不已。如果小军没说“去死吧”,也许就不会刺激女儿走上绝路。小英的父母认为,小军不但对女儿造成身体和情感上的伤害,还促使女儿产生轻生的念头,应该对小英的死负责。

别人家的女儿死在自己家中,小军的父母也感到很伤心,可他们觉得小英来访时一点也看不出要自杀,他们让小英留在客厅,已经尽到了保障小英安全的责任。小英的父母认为,小军的父母和小英同出一室,却对小英置之不理放任她自杀,也应该承担责任。

2011年1月,小英的父母把小军及其父母告到了厦门沧海区法院,要求小军及其父母对女儿的死赔礼道歉、承担责任。

在法庭上,面对小英父母的责难,小军表示很后悔说“去死吧”。他解释说,短信中的一些“狠话”,是在被小英反复纠缠之后,忍无可忍的爆发,他并没有想要小英去死。小军的代理律师也指出,小英的自杀是其自身性格缺陷、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导致,更何况从小军发出“去死吧”的短信到小英自杀相隔近两个月,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小军的父母出庭讲述小英到访的情况,再次强调小英只是说想见小军一面,根本没有流露出要自杀的意思。他们也询问过小英是怎么回事,想要开导小英,是小英冷淡地拒绝了他们的帮助。他们当时把小英独自留在客厅,是想让小英静一静,毕竟这是孩子的事,他们也不能过多地干涉。

 

请进家门,还要尽到责任

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沧海区法院于2011年12月做出了判决。法官认为,小英作为一个接受了良好教育的成年人,理应知道生命的宝贵,她不能理智地面对感情纠纷,选择极端的方式结束生命,是其自身原因导致。

不过,小军及其家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小军在分手时发给小英的短信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在小英表明已有轻生念头后,他也没有加以劝阻,存在一定过失。小英凌晨到访时,小军父母既然接待小英进入家中,就应该承担后续的安全责任,但他们让小英独自留在客厅没有全面尽到注意义务,也存在一定的过失。

最终,法院判定小军及其父母连带承担30%的责任,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2万元给小英的父母。

法官认为,谈恋爱发现彼此不合适而分手是很正常的事,但很多年轻人在处理时掌握不好方法,想用“狠话”结束彼此的关系,很容易给别人带来伤害。人的性格和心理承受能力不同,“狠话”对有些人没有影响,对有些人却是极大的刺激,很可能像小英这样选择自杀。

对于年轻人的恋情,父母虽然不能过多地干涉,但可以给予适时的指导。遇到像小英这样直接到访的情况,作为父母更要尽到全面的注意义务,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军的父母把小英请进家中是正确的,避免了小英深夜独自在外可能产生的危险,但仅仅是让小英有个安身之处是远远不够的。

如何才能尽到全面的注意义务呢?

法官说,任何人深夜到访都是不太寻常的事,小军的父母让小英独自待在客厅确实存在疏忽。他们至少应该留一个人和小英待在一起,保障小英的人身安全。

最为妥善的方法还是联系小英的父母,让小英的父母带她回家。联系不到小英的父母,还可以打电话给警察,让警察送小英回家。如果小军的父母妥善地把小英送回她父母身边,或者没有让小英独自待在客厅,就可以算尽到了注意义务,也许就不用为小英的自杀承担太多责任。

一个花季女孩就这样离开了世界,无论她是谁家的女儿,都令人心痛。如果小军的父母能对小军多一些提醒,让他在分手时态度缓和点,也许小军就不会用言语刺激到小英;如果小英的父母能对小英多一些关心,了解小英的恋情并及时化解她失恋的情绪,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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