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垫付医药费,无情女婿需偿还
案例:
上海的静文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和易风相识。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彼此感觉不错,2009年10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的日子过得平淡顺心。
从2011年开始,静文总感觉头昏、乏力,最初以为是感冒,可时间长了就有些担心,于是到医院做了检查。拿到诊断后,静文顿时觉得天塌了,因为她被确诊为白血病。很快,静文住进医院,她知道等待自己的将是漫长的治疗和巨大的花费。
起初,易风还在静文身边陪护,可他毕竟有工作。双方家庭商量后决定,由静文的父母到医院照顾,让易风正常上班。随后,静文的母亲辞掉工作专职陪护,静文的父亲一有空就去看望女儿。
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让静文感到很温暖。不过,静文也能感到父母苍老了许多,因为考虑未来的花费,父母显得比较焦虑。静文住院后,易风拿出的5万元已经所剩无几,父母的积蓄也快花光了。为了让女儿继续治疗,父母向亲朋好友借钱,但面对巨额的治疗费,也只是杯水车薪。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机构得知静文的病情后,纷纷伸出援手。好心人的关怀让静文增加了战胜病魔的勇气,但易风的表现却让她很痛心。
自从有了父母的照顾,易风就很少去探望静文,甚至提出了离婚。静文觉得易风是想逃避责任,于是,2012年底,她将丈夫告到青浦区法院,要求他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静文希望通过打官司让丈夫拿出一些钱,来缓解父母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她想让丈夫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但事情的发展总是不如人意,2014年初,还没等到开庭,静文就离世了。
静文的家人没有心思再打官司。静文的丧事由其父母一手操办,易风没有怎么帮忙,反而表现出轻松洒脱的样子。更让静文父母气愤的是,易风已经另有新欢。
2014年底,静文的父母将易风告到青浦区法院,要求其支付两年多来,他们为女儿垫付的医药费、社会保险费、丧葬费和交通费,共计19万元。
法庭上,易风说自己支付过医药费,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到责任。本以为易风会感到羞愧,主动承担责任,而他在法庭上的争辩,让静文的父母愈发不满。于是,他们又增加了新的请求,要求易风归还垫付的伙食费、营养费和护理费共计8万元。2015年4月,法院判决易风归还静文的父母各项费用共计19万元。由于8万元的伙食费和营养费等没有证据证明,最终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说法
夫妻是家庭中最重要的一种关系,一旦结为夫妻,就意味着彼此要相亲相爱,共享幸福,共渡难关。抛开道德上对夫妻双方的要求与约束,法律上也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个义务是法定的,比如,一方生病住院,所有的费用都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
静文身患重病,丈夫应当给予照顾。不论是在物质上支出必要的费用,还是在精神上给予对方支持和鼓励,都是丈夫应尽的职责。而易风在有能力付出的情况下却逃避责任,对妻子不管不问。
静文住院期间,父母为女儿垫付的费用共计19万元,如住院费、门诊费、交通费和丧葬费等,这些必要的支出应当算是小夫妻向静文父母的借款。静文去世后,对于这笔夫妻共同债务,易风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当然,所谓必要的支出是指静文父母为女儿实际支出的金额,而他们提出的伙食费、营养费和护理费共计8万元,由于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