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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藏有古钱币,到底归谁?

法律帮助 2016-02-29 11:07:05

一座百年老屋几经易手,最后的买家拆屋重建时,发现大量古钱币。围绕古钱币的归属,引发新老房主的争夺。文/田野 丛林

刻有袁世凯头像的大头银元500

刻有袁世凯头像的大头银元

老屋惊现民国银元

55岁的詹明华是浙江开化县田畈村人。考虑到儿子已经到了成家的年龄,詹明华打算将家里的一处老屋拆除,给儿子盖一幢新楼房。

2015年1月8日那天,詹明华叫来哥哥和邻居帮忙,一同拆除老屋。临近中午,在房檐下方,詹明华发现一个长约50厘米的铁管子,竖立在土墙中的一根木柱子上,于是他将管子拿了下来。管子的两头被盖子封着,上下摇晃,能听到“哗啦啦”金属撞击的声音。带着几分好奇,詹明华将盖子打开,竟倒出一堆白花花的银元。

在场的人都十分吃惊。詹明华数了数,一共128枚,有的刻着袁世凯头像,有的刻着孙中山头像,还有的刻着老鹰。

事后经专家鉴定,刻有孙中山头像的,俗称“小头”银元,是民国开国的纪念币;刻有袁世凯头像的,俗称“大头”银元;刻有老鹰的,是墨西哥银元,又叫鹰洋,民国时期也可以流通。如今,这些银元,每枚的价值都在几百元以上。

拆房子拆出银元的消息很快在村子里传开了。正当詹明华盘算着怎么处理这些银元时,接下来发生了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当天下午,听到消息的同村村民汪明友带着妻子来到詹明华家,理直气壮地说:“这房子,原来是我的,你拆出的银元应分给我一些!”

原来,这座老屋已有百年历史,最初的主人是谁已无法查明,但有据可查的住户为汪观金夫妇。汪观金夫妇没有子女,是村里的“五保户”。他们与村里签有字据,写明汪金观夫妇离世后,财产都归村里所有。他们在世时,村里包吃、包住、保养老、包治病和包丧葬。

汪观金夫妇去世后,村委会将其财产收归集体所有。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村委会将该房屋卖给汪明友。不过,汪明友从来没住过这座老屋。2009年,汪明友又将老屋转卖给了詹明华。

见汪明友夫妇上门讨要银元,詹明华虽说有些不开心,但考虑到平时关系不错,还是给了他们14枚银元。

可是过了几天,汪明友越想越觉得吃亏,又找上门来,提出至少分一半银元,这一次詹明华拒绝了。詹明华的理由是,这座老屋原来的主人其实是汪观金夫妇,与汪明友毫无关系。

索要银元不成,汪明友急了。他翻出自家家谱,说自己和汪观金有血缘关系,按继承顺序也该有他的份额。

无主财产要收归国有

就在两家发生争执期间,汪明友又听说詹明华以4000元的价格卖掉了15枚银元。汪明友担心詹明华将银元全部卖了,最终无法追回。于是,他来到开化县法院,要求詹明华归还剩余的银元。与此同时,他还申请对银元进行保全。

见到法院的传票,詹明华也聘请了一位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詹明华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要求汪明友归还拿走的14枚银元。

在法庭上,詹明华对法官说,这座老屋是他从汪明友那里购买的,因此房屋内的一切,连同隐藏的银元都应该归他所有。

隐藏于老屋的古钱币到底归谁所有?法院审理后认为,如果詹明华能够证明老屋里发现的古币归他或是他的先人所有,法律就予以保护,否则应当收归国有。在这个案子里,128枚银元属于隐藏物,该隐藏物不因其所在房屋的转让而转移所有权,房屋主人的变更也不影响银元主人对其享有的权利。因此,无论是谁先发现,该银元仍然归当初隐藏人所有,或由其继承人继承。而詹明华虽然是房子现在的主人,且银元也由他发现,但詹明华并不能证明银元归其所有,因此,法院没有支持他的请求。

对于汪明友而言,他拿出的证据仅能证明,汪明友祖父之弟汪观金是老屋原居住者,并不能确认汪观金就是银元的实际埋藏者。而且,即使该银元属于汪观金所有,他对汪观金的遗产也不享有继承权。因此,对汪明友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银元既不属于詹明华,也不属于汪明友。最终会怎么处理这些银元呢?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法院将建议把银元上缴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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