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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复婚,前夫欠下一笔债

法律帮助 2016-04-15 11:26:15

为了和前妻重修旧好,他写下了一张十几万元的借条,然而前妻却另嫁他人。这张借条,能当真吗?

文/叶福勇

和平分手,前妻另觅良缘

在外人眼里,单煜和毛倩倩是非常般配的一对。单煜是银行职员,家境殷实;毛倩倩端庄秀丽,在一所大学的教务处任职。其实两人婚前了解的时间并不长,只是因为条件还算匹配,就结了婚。用双方父母的话说,先结婚后培养感情也来得及。

可是,生活在一起后两人才发现,他们的性格、爱好、生活方式都差异很大,以至于无法忍受对方。每当矛盾发生,双方互不相让,感情裂痕也愈加无法弥合。

2011年,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单煜遇到了大学时曾追求自己的师妹王瑶。单煜打算用婚外的感情来排解对婚姻生活的不满,两人就这样走到了一起。事情传到了毛倩倩耳朵里。2012年5月,毛倩倩提出离婚,两人办理了离婚登记。

由于婚后共同财产不多,也没有一起买房,他们的离婚协议很简单:婚后两人收入归各自所有,无其他共同财产。

可是离婚后,毛倩倩没有住处。本打算分道扬镳的两人,仍然一起住在单煜婚前买的房子里。没了婚姻的束缚,他们相处得十分愉快。这样的生活让单煜萌生了和对方重新开始的念头。

“咱们复婚吧!”单煜经常半开玩笑地说。“我看还是算了吧,和你在一起太累,别再坑我第二次了。”毛倩倩斩钉截铁地回绝。半年后,毛倩倩遇到了比自己小三岁的陆涛。

陆涛不如单煜收入高,也没他的家境好,但却是个好脾气懂得宽容的人。在陆涛无微不至的关怀下,毛倩倩爱上了他。

为求复合,前夫写下借条

随着新恋情的发展,毛倩倩决定搬出单煜的房子。单煜急了:“你不就是想和那个陆涛同居吗?你说说,你们到底什么时候认识的?没准没离婚的时候你们就勾搭上了,怪不得那么急着离婚!”

毛倩倩一下子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你别血口喷人。倒是你和王瑶的事,我不提,别以为我真忘了。离婚时我没有因为这件事让你补偿我一分钱,你怎么不感谢我,反而得寸进尺?”

这番话说得单煜无言以对。激动之下,他找来纸和笔:“你觉得我该补偿你多少?钱我给得起,要不然你总觉得我欠你。”“14万。”毛倩倩随口说了个数目。“没问题。不过我手头没这么多钱,这样吧,我分10年给你,每半年7000元,现在就给你打借条,行不行?” 单煜说。

于是,单煜写下借条:“单煜欠毛倩倩14万元,分10年付清,自2012年12月31日起,每半年给毛倩倩7000元。”

毛倩倩搬走后,单煜痛快地支付了前两笔补偿款,一共1.4万元。就在他要给第三笔钱时,朋友告诉他,毛倩倩再婚了,还怀了孕。单煜复婚的美梦彻底破灭,他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开始拒绝支付剩余补偿款。

然而毛倩倩却觉得,14万元补偿款是自己应得的,单煜既然写了借条,就该履行承诺。2014年2月,毛倩倩将单煜告到了北京通州区法院,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剩余补偿款12.6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官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双方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这个案子里,单煜写下的借条实际上可以视为对离婚协议的补充。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且不违反法律,就应该承认其效力。

因此法院认为,单煜应按照借条上的承诺支付补偿款。不过,借条同时写明了这笔钱要分期支付,这一约定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所以毛倩倩无权要求单煜一次性把剩下的补偿款全都给她,她只能等单煜一笔一笔地付款。至于单煜在法庭上陈述的写借条的目的,那是他的主观愿望,无法成为拒绝支付补偿款的理由。毛倩倩是否再婚,与他给不给钱没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单煜给付毛倩倩第三笔补偿款7000元及相应利息。剩余的补偿款因为还没到支付期限,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单煜到期未支付,毛倩倩可以再到法院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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