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借款,需要偿还吗?
都说爱情与金钱无关。但是,现实生活中,爱情又往往与金钱脱不了关系。那么,以爱情为条件的借款,需不需要偿还呢?
文/ 丛林
网上相亲,成功男钟情离异女
年过半百的林仲平,是上海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总。多年来,由于饱受创业的艰辛,林仲平将全部心血都倾注到事业上,从而忽略了个人的终生大事。如今,林仲平事业有成,建立一个家庭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在朋友的推荐下,林仲平在网上的一家相亲网站注册为会员。经过几天的浏览和筛选,林仲平被一组照片深深吸引。照片上的女子叫虞雅妮,虽说与林仲平同岁,但从照片上来看,依然是典雅端庄,风韵犹存,林仲平对虞雅妮感觉很有眼缘,便将她加为好友,通过网络两人聊了起来。
虞雅妮有过一段婚史,离婚后独自带着女儿生活。走出一段失败的婚姻后,虞雅妮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有限,为了女儿今后的发展,她决定寻找一个合适的人。于是,她也到相亲网站上碰碰运气。
虞雅妮的坦诚让林仲平很感动,林仲平认定虞雅妮就是自己要寻找的另一半,便几次向虞雅妮提出见面的要求。虞雅妮对林仲平的感觉虽说还可以,但是,失败婚姻的创伤令虞雅妮心有余悸,特别是想到与林仲平在经济上的巨大落差,让虞雅妮不敢轻易接受这份爱情,她觉得双方还需要时间进行了解,便以时机不够成熟且要照顾女儿为由婉然谢绝了。
之后,林仲平不敢再冒昧地提出见面,两人的聊天也没有更进一步,但也一直没有断了联系。因为与虞雅妮迟迟没有进展,林仲平也与其他女网友保持着联系。
开口借款,另类借条捆绑爱情
到了2012年8月,由于虞雅妮女儿新学期的学杂费还差一些,她便以女儿需要交学费为由,开口向林仲平借款1万元。
1万元,对于林仲平来说,不是什么问题。但是,白手起家的林仲平,在生意往来中,养成了凡是款项进出,都要有凭有据的习惯。然而,现在面对的却是一个让他感到两难的人:自己想把虞雅妮发展成另一半,写借条是不是有些见外?林仲平一方面不想错失与虞雅妮交往的机会,一方面也对未曾谋面的虞雅妮保持警觉。思前想后,林仲平还是决定借钱给虞雅妮,并让她出具一份借条。
2012年8月的一天,林仲平交付1万元给虞雅妮,虞雅妮向林仲平出具一张借条:今借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果成为好朋友或者夫妻,此条作废。
借款一事发生后,虞雅妮慢慢疏远了林仲平,后来干脆断绝了与林仲平的交往。
林仲平见两人相好无望,便多次催要虞雅妮归还借款,却未得到虞雅妮的回应。几次催要借款无果,林仲平来到法院,向虞雅妮索要借款及相应的利息。
法庭上,虞雅妮解释说,她拿到借款后,写了一张借条给林仲平,并约定如果成为好朋友或夫妻,此条作废。如今,她与林仲平分手,是林仲平的原因造成的,属于林仲平的责任,而她现在仍愿意与林仲平交往,没有违反双方的约定,因此不同意归还欠款。
将爱情作为借款要不要归还的条件,林仲平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虞雅妮要求继续交往,那么,她的归还责任就可以免除吗?法院认为,虞雅妮向林仲平借款,双方形借款关系。根据规定,借款可以附条件。本案中,借条中有关于“如成为好朋友或夫妻则此条作废”的约定,属于对借款附条件的约定。现在,林仲平认为双方已经不是“好朋友”,两人也没有登记结婚,因此借条约定的“成为好朋友或夫妻”的条件均不成立,林仲平有权要求虞雅妮返还借款。
对于虞雅妮提出的她仍愿意与林仲平交往,因此借款不用归还的说法,法院认为,虞雅妮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两人没能结婚的原因在于林仲平,况且婚姻是自由的,林仲平有权选择自己的婚姻,因此虞雅妮的说法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虞雅妮归还林仲平借款1万元及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