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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高的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法律帮助 2020-12-18 14: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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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毕业后进入一家金融公司工作,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管理人员李想让我签了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公司提供资金,对我进行商品期货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后我主要负责交易操作,并取得每月固定分成1000元及相应提成,合作期限为5年。其间,我如果连续两天不参加交易,则视为单方终止合同,需向公司支付培训费5000元和合同违约金32万元。工作一年后,公司迟迟不给我缴纳社保,我便再未参加期货交易。不久,李想找到我,要求解除合同,并让我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32万元,还称如果不支付就到法院告我。我觉得在公司工作才一年时间,除了每月拿到固定的1000元,提成没有超过2000元,让我赔偿这么多钱不合理,而且公司与我签的是合作协议,是为了规避缴纳社保,协议应当无效,但我又担心打官司会输。请问:不履行合同真的要赔那么多钱吗?


小慧


小慧朋友:


你与公司签的合同,虽然名为“合作协议书”,但就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而言,公司提供资金、办公场所等,而你提供用于合作的是自己的劳动技能及能力,并以此获取收入,所以这份协议的实质是劳务合同。因合同内容中未约定缴纳社保等事项,故而你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公司在协议书中约定天价违约金,显然是其利用优势地位给刚踏上社会、缺乏经验的你,加上沉重的经济枷锁,限制了你自主另行择业的权利。32万违约金与你就合同所得的报酬相比,确实过高,远超你的支付能力。所以,你不用太过担心,即使打官司,过高违约金也不会得到支持,法院会根据你所得的劳动报酬,酌情判决违约金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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