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破协议,让孩子重享母爱
父母离婚,孩子归父亲抚养。根据离婚协议,母亲探望孩子时,需提前24小时通知并征得父亲的同意。但如果得不到父亲的同意,母亲的探望权就成为纸上谈兵。
离婚了,探望儿子前夫需同意
2006年12月,张鹏飞与刘宏丽登记结婚。说起来,两人的感情本来不到水到渠成的时候,无奈意外怀孕,只得匆忙领了结婚证。
随后的婚姻生活还算幸福。2007年6月,儿子出生了。“儿子是我们的宝贝,小名叫贝贝吧。”张鹏飞给儿子取了个乳名。
有了孩子,家里开始异常热闹,但也平添了许多烦心事,夫妻俩的矛盾也慢慢显现出来。
“快给贝贝拿条裤子来。”一天上午,贝贝把尿尿在了奶奶身上,也尿湿了自己的裤子,奶奶一边为孙儿脱裤子,一边冲着卧室里的儿媳大声喊。可刘宏丽由于前一天晚上没睡好,一直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婆婆喊了好几声,她都没有回应。正在书房里上网的张鹏飞见妻子怠慢母亲,不由得怒从心生,冲到卧室把妻子从床上拽了下来。丈夫的举动让刘宏丽无法接受,也就是从那一刻起,她与丈夫的感情出现了问题。自此之后,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夫妻之间再无安宁的日子。
“离婚吧!”2008年9月的一天,刘宏丽说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话。“离就离。”大半年的争吵,张鹏飞似乎对这桩婚姻也丧失了信心。然而,如果离了婚,儿子要归谁来抚养呢?对于儿子,张鹏飞与刘宏丽都割舍不下。按理说,正在咿呀学语、蹒跚学步的贝贝,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他的成长,可贝贝是张家的宝贝,公婆不肯让儿子放弃贝贝的抚养权。僵持了几天,离婚更加坚决的刘宏丽只得让步,退而求其次,要求离婚后对儿子进行探望。离异父母对孩子的探望受法律保护,争到孩子抚养权的张鹏飞没有再给妻子设置障碍。抚养问题解决了,夫妻财产的分割,刘宏丽也没有纠缠。很快,刘宏丽在由张鹏飞起草的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的内容是:贝贝由张鹏飞抚养,刘宏丽不负担抚养费;刘宏丽对贝贝享有探望权,可接儿子回家探望,探望需提前24小时与张鹏飞沟通,并取得张鹏飞的同意;房子是张鹏飞的婚前财产,归张鹏飞所有。
第二天,两人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分道扬镳。然而,让刘宏丽没想到的是,“探望需提前24小时沟通,并取得张鹏飞同意”的约定,竟然被前夫变成“霸王”条款,让她完全丧失了探望的主动权。
屡次要求探望,遭遇多次拒绝
“国庆节,我要带贝贝几天。”离婚没多久就到了国庆节,刘宏丽准备把时间全部用来陪伴儿子。正好想休息几天,接到刘宏丽的电话,张鹏飞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国庆节期间,刘宏丽尽情享受着与孩子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到了10月5日,约定探望结束的日子到了,虽然万般不舍,刘宏丽还是按约定把儿子交回到前夫手中。
刘宏丽提出探望,张鹏飞积极协助,此后的三年就是在这样的探望模式中,贝贝既享受着父爱,也沐浴着母爱。可是,这种模式没能一直延续,2011年底,情况发生了变化。
“元旦,我来接贝贝。”2011年12月31日上午,刘宏丽给张鹏飞发了条短信。“元旦,幼儿园要进行亲子活动。”前夫拒绝的理由很充分,刘宏丽只得作罢。然而,这只是个开始。过了几天,又一个周末,刘宏丽要求探望儿子两天,张鹏飞却说,贝贝身体不适,不宜探望。儿子生病,前夫拒绝得似乎合情合理,刘宏丽没有道理坚持。没过多久,幼儿园放寒假了,思子心切的刘宏丽再次提出探望,张鹏飞说贝贝又感冒了。
两次三番被拒绝,刘宏丽觉得蹊跷,她来到前夫居住的小区偷偷观察,却发现贝贝活蹦乱跳,根本不像生病的样子。想着春节马上来临,刘宏丽没有揭穿前夫的谎言。不久,她又提出春节探望的要求。这一次,张鹏飞没有拒绝,却也没像以前那样慷慨,而是只给两天探望时间。刘宏丽觉得时间太少,可不同意又担心前夫会拒绝。“先把贝贝接过来再说。”刘宏丽佯装同意,大年初二接到贝贝后,直到初五才把贝贝送还前夫。哪料,此番失信从此留给了前夫把柄。春节之后,刘宏丽又多次提出探望要求,再也没得到前夫的许可。
遭遇多次拒绝之后,刘宏丽终于忍耐不住,找到张鹏飞当面质问:“我要看儿子,你不能阻碍我对儿子的探望。”
“你探望儿子,需要我的同意。”
“有哪条法律规定需要你同意了?”刘宏丽早已忘记了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反问道。
“离婚协议白纸黑字写着:探望需提前24小时沟通并取得我的同意。”张鹏飞对离婚协议的约定了然于心。
经前夫提醒,刘宏丽回想起离婚协议,还真有这样约定。这不平等的条款,当初怎么就签字了呢?刘宏丽想不起当时的细节,面前的窘境让她恼怒,却又无奈。
与前夫第一次面对面争执不欢而散,此后,刘宏丽又多次提出探望要求,张鹏飞都拒绝了。
法院判决,让探望更加有保障
探望屡遭拒绝,刘宏丽心里窝了一肚子火。2012年5月的一天下午,幼儿园放学了,早已在幼儿园门口等候的刘宏丽急忙走到儿子的教室旁。幼儿园老师认识刘宏丽,母亲接儿子,自然不会阻拦。这一天,本来负责接送的是贝贝的奶奶,奶奶在幼儿园门口碰到前儿媳接走了孙子,想拦又拦不住,只得给张鹏飞打电话。
刘宏丽带着贝贝刚回到家,张鹏飞就找上门来质问:“没打招呼,没我的同意,你怎么就接走儿子?”“儿子是我的,我想什么时候接就什么时候接。”两人争吵起来。不一会儿,双方的父母也被叫了过来,场面更加混乱,贝贝被吓得哇哇大哭。贝贝的哭声终于让吵闹停止,双方父母见事情一时难以有个结论,不得不偃旗息鼓。
前夫走后,刘宏丽带着儿子度过了并不愉快的一晚。这一晚过去了,下一步呢?她不可能把儿子拴在身上啊,思来想去,刘宏丽没有好办法,第二天,还是把儿子送到了幼儿园。哪料,自此之后,张鹏飞对儿子看得更紧了,刘宏丽几次想偷偷接走儿子都未能成功。
探望协议被前夫变成了“霸王”条款,僵持中,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其间,刘宏丽除了偷偷张望了儿子几眼,再也没能对儿子进行一次探望。刘宏丽决定要改变现状。
2013年11月,刘宏丽将张鹏飞告到长沙望城区法院,要求行使她对儿子的探望权。她对法官说,近两年来,张鹏飞以种种理由阻止她对儿子的探望,严重影响了她与儿子的亲情,她要求法院判令她每月探望儿子两次,每年暑假与儿子连续共同生活25日,每年寒假与儿子连续共同生活15日,法定节假日与儿子共同生活一天,每两年与儿子过一个春节。
被前妻告到法院,张鹏飞第一时间作出了回应:刘宏丽探望儿子的方式,已经在离婚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他不同意刘宏丽的请求。
刘宏丽能冲破协议的束缚,让儿子重新享受到母爱吗?2014年初,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至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刘宏丽与张鹏飞离婚时,对儿子的探望有明确的规定,起初双方互谅互让,在探望的问题上能达成一致,但后来双方产生较大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刘宏丽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确定探望的时间及方式。考虑到贝贝年近7岁,为不影响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刘宏丽的探望不宜过于频繁;对于刘宏丽要求法定节假日与儿子生活一天、每两年与儿子共度一个春节,每年寒、暑假与儿子连续共同生活的要求,符合常理和风俗习惯,予以支持,但时间应作适当调整。张鹏飞负有协助的义务,不得无故拒绝和故意阻挠。法院最后判决,刘宏丽每月探望贝贝两次;刘宏丽在法定节假日与儿子共同生活一天,每两年与儿子共度一次春节;刘宏丽每年暑假与儿子连续共同生活20日,每年寒假与儿子连续共同生活10日。
至此,刘宏丽从法院那里得到了一张探望通行证。今后,她对儿子的探望将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