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操办满月酒,婚内出轨有铁证
案例:
安徽合肥的钱素英经人介绍和吴梵相识,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彼此感觉不错,就在2004年结了婚。婚后的日子过得安稳平淡,两年后生下一个儿子。
从2013年开始,吴梵经常对钱素英挑三拣四,有时嫌弃她不会打扮,有时抱怨她饭做得不好。她觉得很委屈,常常和丈夫争吵,而每次争吵都以丈夫摔门而出结束,只留下她暗自流泪。
吵吵闹闹的日子过了快一年,钱素英对这段婚姻已经心灰意冷。2014年初,吴梵表示想离婚,钱素英没怎么考虑就同意了。她只提出了一个要求,儿子要由自己抚养。几个月后,两人商量好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儿子由钱素英抚养,吴梵支付抚养费,就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房子是吴梵结婚前买的,钱素英带着儿子回了娘家。吴梵的一个亲戚,也住在钱素英娘家的小区里。离婚四天后,钱素英偶遇吴梵的这位亲戚,得知吴梵正在广发请帖,为女儿操办满月酒。吴梵怎么又有了一个女儿呢?原来,这个女儿是吴梵和情人所生,只是钱素英一直被蒙在鼓里。
钱素英忽然明白,孩子已满月,可见吴梵早就有了情人。这些日子,吴梵无理取闹,并不是因为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而是为了离婚后和情人在一起。吴梵的背叛和愚弄,让她既伤心又愤怒。
思前想后,钱素英来到合肥高新区法院,提出吴梵背叛了婚姻,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吴梵却认为,他和钱素英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两人是自由的,他是否有情人不关钱素英的事,不需要赔偿。
吴梵的狡辩并没有得逞。法官认为,吴梵在离婚后四天就为女儿操办满月酒,足以证明他早就背叛了婚姻。尽管吴梵和钱素英已经离婚,但钱素英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放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吴梵需要为他的过错承担责任。
2014年12月,法官酌情判决吴梵赔偿钱素英2万元精神损失费。
说法
吴梵背叛了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在道德和法律上都应受到谴责。钱素英及时到法院打官司,维护了自己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指责丈夫出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然而,在钱素英的案子中,可以说证据是吴梵“主动”提供的。离婚后仅仅几天,吴梵就操办女儿的满月酒,说明他至少在离婚前10个月就已经和婚外第三者发生了关系,出轨有了铁证。
很多人觉得,夫妻离婚后,过去的事可以一笔勾销。实际上,离婚后发现对婚姻不忠的行为,也是可以到法院追究其责任的。这是因为,不管是否知晓,从一方背叛婚姻的那一刻起,客观上已经给对方造成了精神伤害,就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钱素英早就知道吴梵出轨,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相应的赔偿,或者写明“放弃提出精神赔偿的权利”,表示不再追究,离婚后钱素英就不能到法院要求精神损失费。然而,钱素英事先并不知道吴梵背叛了婚姻,自然没有在协议中约定赔偿,也没有放弃权利,因此离婚后,她可以追究吴梵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提出赔偿一定要及时。身体上的伤害可以通过治疗复原,精神上的伤害也会随着时间流逝慢慢减轻。因此,法律赋予钱素英能获得精神损失费的同时,也规定离婚后一年内,她可以到法院提出相应的要求,超过一年法院就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