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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大数据,“典”出新变化

作者:文/本刊记者 闫实
聚焦 2021-04-28 16:31:34

00后开始立遗嘱了;80后90后立遗嘱人数4年间翻了6倍多;立遗嘱分财产时,更多人想到要优先保障配偶的晚年生活;打印遗嘱虽然方便快捷,但部分市民仍愿意订立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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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最真实的情感,保存最深的牵挂。

2021年3月19日,《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20》发布。截至2020年底,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主办的中华遗嘱库,已向社会提供遗嘱咨询25.6万人次,登记保管了19万份遗嘱。这19万份遗嘱里透露出怎样的爱和传承?主动订立遗嘱的人群发生了哪些变化?民法典对订立遗嘱又会产生哪些影响?


订立遗嘱年轻化,00后已有资格


多少岁的人会订立遗嘱?

如果你以为只有老年人才会走进遗嘱库,提前安排财产传承,那就错了。随着观念的改变,订立遗嘱人群逐步趋向年轻化。

2020年的一天,刚满18周岁的大一新生王珊来到中华遗嘱库登记中心。这位00后希望把银行卡里的2万元留给闺蜜。存款留闺蜜,为什么不留给父母呢?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王珊回答说,这笔钱是她自己劳动所得,在她最伤心难过的时候,是闺蜜给了她支持和关爱。她已经把闺蜜看成家人,经过冷静思考,她决定以订立遗嘱的形式来感谢闺蜜。

有些人将订立遗嘱看作是人生终点,但在王珊看来,这份遗嘱其实是新的起点。以后她会更认真地学习和生活,毕业后她还会赚更多的钱,到时她会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增加父母作为遗嘱继承人。

其实,像王珊这样的00后中华遗嘱库接访了若干次。中华遗嘱库负责人陈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年满 16 周岁以上,能依靠自己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部分00后已经符合法律上的订立遗嘱主体的条件。

《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20》显示,订立遗嘱群体年轻化是近几年最显著的变化之一。在2017年,只有55位90后走进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但到了2020年底,90后订立遗嘱总人数达到553人。在2017年,有73位80后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到2020年底,80后订立遗嘱总人数达到503人,短短4年时间,80后90后订立遗嘱人数翻了6倍多。

陈凯告诉记者,不同年龄段的人订立遗嘱有不同的特点。00后订立遗嘱,更倾向于把现有或者未来收益留给朋友和公益组织,比如一位17岁的网络写手,通过订立遗嘱,写明了他的网络作品如果在多年后取得收益,这笔钱用于做公益。90后订立遗嘱,虚拟财产是必选项,支付宝、微信、QQ、网络游戏等账号是90后遗嘱中常见的财产类型,其次就是证券基金。而作为80后,肩负着家庭、工作责任等压力,他们订立遗嘱有97.23%涉及房产。此外,通过调查还发现,80后人群中更注重投资收益,有13.16%的遗嘱涉及公司股权,有15.89%的遗嘱涉及证券基金,这个比例远超其他年龄段的人群。


寄托情感,“微信遗嘱”受欢迎


过去的一年,哪种遗嘱形式最受青睐?

2020年,有近7万人选择了在中华遗嘱库上线的“微信遗嘱”小程序写下幸福留言。

陈凯介绍,一场疫情让更多人直面生死,大家感到担忧和恐惧时,通过“微信遗嘱”的方式传递叮咛和嘱托。有很多网友发现,自己最后落到指尖的,都是最深情的表白和祝愿,由此也就多了几分释然,心里变得踏实,也不再惧怕未来。

白皮书显示,2020年2月和3月是订立“微信遗嘱”的高峰期,那段时间中华遗嘱库小程序每天最高可收到上千份遗嘱。有丈夫在微信上给妻子留下遗嘱说:“下辈子依然非你不娶”;有医护工作者在微信遗嘱中写下:“愿疫情结束山河无恙,以后一定抽时间多陪陪孩子和家人。”

一位订立微信遗嘱的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想到遗嘱也有疗愈效果。征得她同意后,记者摘录了她的微信遗嘱部分内容:“宝宝,妈妈永远爱你。妈妈作为社区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必须冲在前面,为居民们做好防疫的一线工作。妈妈每天很辛苦,但一想到回家有你等着我,我就不累了。妈妈希望你能在安全的环境下健康成长。如果有一天妈妈遭遇不测,妈妈名下的房子,归你所有……”

记者打开中华遗嘱库“微信遗嘱”小程序界面,首先看到了提示文字:“本留言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遗嘱”,相关留言由中华遗嘱库保管并传递给指定的收件人。在收费方面,微信用户上传第一份视频、录音、图片文件时为免费服务,当上传第2份至第6份文件时,依次收费0.8元、2.8元、4.8元、8.8元、9.8元。

陈凯强调,“微信遗嘱”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遗嘱,它主要表达的是对家人的叮咛、嘱托和祝福等情感方面的内容。”民法典继承编对遗嘱的形式有严格的要求,明确了“自书”、“代书”、“打印”等六种遗嘱形式。因而,通过微信订立遗嘱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微信遗嘱仅适用于处理非财产性的事务,主要是情感寄托,中华遗嘱库开通这一小程序功能的目的,是让大家通过这种更加温馨的方式彼此传递关爱。


财产留给子女,保障配偶居住权


订立遗嘱的时候,你的财产会留给谁?

白皮书显示,“财产留给子女直接继承”的比例逐年下降,而“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的比例却在逐年上升。2013年至2020年间,大部分遗嘱订立人会把财产留给配偶或子女,但遗嘱中“财产直接由子女继承”的比例逐年下降。在19万份遗嘱中,配偶相互继承财产,之后由子女继承的占29.81%;子女直接继承财产的占28.74%,先由子女继承财产再由孙辈继承财产的占20.01%,由孙辈直接继承财产的占比11.67%。

这说明人们开始普遍意识到,要优先保障配偶的晚年生活。陈凯解释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提升,更多人在订立遗嘱时会考虑到自己的权利,同时保障配偶的生活。不过,也有人担心,万一配偶再婚,房产会落不到自己孩子头上。

67岁的王先生曾是一名科研人员,当初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他每天在家陪伴妻儿的时间较少,渐渐地妻子对他产生了不满,导致两人离婚。离婚时,妻子将两个孩子都留给了王先生。王先生束手无策,一边要工作养家,一边还要照顾两个孩子,生活变成一团乱麻。

直到遇到善良的阿兰,王先生的生活改变了。没有结过婚的阿兰,不嫌弃王先生有过婚史还带着孩子。两人结婚后,阿兰一心一意地照顾王先生和孩子的起居,为了顾及孩子们的感受,阿兰放弃了生育自己的孩子。如今,两个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并有了自己的家庭。

最近两年,几位故友相继离世,因为没写遗嘱导致家庭矛盾。身边真实的例子提醒了王先生,他想在自己离开后,保障阿兰的晚年生活不改变,另一方面他又想将房产留给两个孩子。

想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遗嘱该如何订立呢?陈凯提醒说,民法典新规定了“居住权”条款,王先生订立遗嘱时,可以利用这一新规。他可以在遗嘱中给妻子设立“居住权”,这样既能防止配偶在自己去世后再婚导致财产外流,也能保障配偶在自己去世后享有房屋居住权,防止子女提前卖房。


订立遗嘱,民法典带来新变化


白皮书从多角度解读了遗嘱大数据,不仅勾勒出遗嘱订立者的群像,也显示当下遗嘱订立的新特征。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中华遗嘱库进行了哪些服务调整?法典时代,人们订立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陈凯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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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


Q:民法典对订立遗嘱有哪些新规定?针对民法典新规,中华遗嘱库相应做了哪些调整服务?

A:民法典在遗嘱方面的最大变化是增加了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同时删除了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也就是说,民法典实施后,人们订立遗嘱的方式有了更多选择。目前,中华遗嘱库已登记保管了22204份打印遗嘱。

在遗嘱登记过程中,登记人员会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打印出遗嘱文本,再由遗嘱人签字确认,并且有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同时,通过人脸识别、录音录像、精神评估、指纹采集、文档扫描、司法备案等技术手段,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确保订立的遗嘱真实、合法、有效。

遗嘱人最快可在40分钟内完成遗嘱登记全过程,订立打印遗嘱比之前的自书遗嘱提高了至少3倍的速度。尽管打印遗嘱更方便快捷,但部分文化层次较高的遗嘱订立者仍然选择“自书遗嘱”,其中56%的人认为,“亲笔书写遗嘱,更能体现仪式感”。中华遗嘱库还创新“盲文遗嘱”、“文盲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的登记服务,以满足盲人、视觉障碍、书写障碍、识字困难等特殊人群的需求。

此外,中华遗嘱库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意定监护”和“遗嘱指定子女监护人”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推出“安心都护”服务。“安心都护”是一项人身安全性监护计划,旨在协助遗嘱人在健康时先行指定好将来照顾自己的人,确保自己失能后的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事宜。家中有残障子女的父母,也可通过这个计划保护将来子女的生活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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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法典时代,如何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

A:不论哪种形式的遗嘱,首先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订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内容不违法;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其次,所有的遗嘱见证人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见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见证人无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情形,即文盲、盲人、不知晓遗嘱语言等情形;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见证人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

当然,为了防止遗嘱无效或者有瑕疵,立遗嘱时最好还是找专业机构来指导。


Q: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如果一个人在公证处、中华遗嘱库、律师事务所订立了多份遗嘱,而几个机构的信息不共享,遗嘱可能有遗漏,怎样解决这个新问题?

A: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订立遗嘱,这也意味着一个人可能会在不同时期,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中华遗嘱库和司法所等不同机构订立多份遗嘱。当这个人去世时,如果法院、公证处、房地产登记中心没有进行遗嘱检视,就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很可能遗漏了某一份遗嘱,导致遗产处理出现严重错误。

为解决这个新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大多数国家遗嘱检视的做法,法院、公证处、房地产登记中心在处理遗产继承事务时,首先进行遗嘱检视。公证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中华遗嘱库等机构有必要共同搭建一个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并在此基础上打造全覆盖全领域的继承服务体系,在老龄化程度日益严重和家庭财产日益增长的背景下,这一平台或许会成为公共法律服务的一大亮点。


Q:民法典明确认可了录像遗嘱的形式,那么2021年以前订立的录像遗嘱可以适用民法典吗?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

也就是说,即使在民法典生效前以录像形式设立的遗嘱,只要不存在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三种情况,是可以适用民法典的。但是,如果遗产已经处理完毕,不会因为民法典的施行发生改变。如此,既彰显了民法典的制度价值,又不违背当事人基于原有法律所形成的合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