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房假离婚,利益背后风险重重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李晶
法律帮助
2013-09-18 10:53:00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被人们称为“新国五条”。此后的两个月里,各地的实施细则陆续出台。
房地产交易市场呈现新局面的同时,有一个地方也跟着热闹起来,甚至门庭若市,那就是婚姻登记处。为了逃避限购政策的制约,为了规避高额的税金,不少人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
近几年,每逢房产调控政策出台,各种各样的对策就会应运而生。假离婚则是其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手段。调控政策能否撼动高房价,还需要时间的检验,但许多婚姻却已经被撼动了。
丈夫另觅新欢,离婚弄假成真
刘慧和许明曾经是一对恩爱夫妻。如果不是假离婚,他们也许会一直过着令人羡慕的幸福生活。然而这段维持了十多年的美满婚姻,最终却因为一套房子变得支离破碎。
刘慧和许明是大学同学,在校园里就开始恋爱。2000年毕业后,刘慧跟随许明回到了他的家乡安徽蚌埠,随后结婚并生了一个儿子。当时他们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好,但小两口有创造好生活的决心和干劲儿,经过几年的努力打拼,荷包渐渐鼓起来,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为了让手里的钱保值增值,刘慧和许明先后贷款买了两套房,一套自己居住,一套暂时出租。刘慧希望过几年自己的父母能从老家搬来共享天伦之乐,所以提前预备了房子。
转眼间儿子已经10岁,再有两年就要上初中,但刘慧有些烦恼。自己家房子所在的学区不好,她担心儿子上不了重点学校。
2012年5月,刘慧看中了重点中学附近的一套学区房,许明也同意购买。可他们曾经贷款买过两套房,已经是限购的对象了。夫妻俩因此垂头丧气了好几天,直到一个“绝妙”的主意在刘慧脑海中出现,才感觉拨云见日。
刘慧向丈夫提议假离婚,原有的两套房子都归许明所有,这样她就成了没有房子的人,再买房时不但不限购,还能按照首套房的政策少交首付款,并且以最优惠的利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个“一举三得”的办法立即得到了许明的认可。学区房很抢手,他们当天晚上就写好了离婚协议,第二天便去民政局办了手续。
像先前计划的一样,刘慧在离婚协议中承诺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全部分给许明。几天后,她支付了20万元首付款,按照首套房的标准申请了贷款。几个月后,贷款审批通过,刘慧如愿买到了学区房。可就在她提出办复婚手续时,许明却给了她当头棒喝。
许明不仅拒绝了刘慧的要求,还让她尽快搬家。他说过去的两套房子已经是他的个人财产,刘慧也买了自己的房子,他们既然已经离婚,就没必要再同处一室了。这对刘慧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她与许明争吵,找亲友调解,但都无济于事。原来此时,许明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意识到复婚无望,刘慧将许明告到了蚌山区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法庭上,许明说他与刘慧的感情早就出了问题,根本不存在为买房假离婚一说。而法院也认为,离婚是他们自己的意愿,刘慧没有证据能证明她是在受到胁迫,或者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的,所以协议合法有效。她亲手策划的假离婚弄假成真了。
为避税假戏真做,赔了夫人又惹官司
因为假离婚吃亏的不止刘慧一个人,也不是只有女人才会成为此类事件的受害者。江苏徐州的岳斌不仅赔了夫人没了房,还惹上了一场官司。
岳斌和袁眉是相亲认识的,考虑到彼此有好感又条件相当,就进入了婚姻。五年里一直过着简单平静的生活。
结婚时,岳斌的父母资助他们买了一套两居室。婚后两个人用心经营家庭,逐渐有了一些积蓄,所以想再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算是投资。将来既可以自用,也可以出租。
2012年秋天,夫妻俩选到了心仪的房子,但却得知买二套房要交50%的首付款,还要加倍交税。因为觉得不值,岳斌开始上网研究“购房攻略”。一番调查之后,他觉得假离婚的方式最省事也最划算。先离婚,再买房,然后复婚。只需要去两次婚姻登记处,签几个字,就能省下数目不小的一笔钱。
袁眉起初并不同意,而且担心亲戚朋友知道他们用这种方式买房会闹笑话。可岳斌再三劝说,还声称有省钱的方法不去做才会被人嘲笑。为了让袁眉安心,他承诺离婚时会把家里的主要财产都给袁眉。
在丈夫的坚持下,袁眉最终答应假离婚。他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和存款都归袁眉所有。
办完离婚手续没几天,袁眉就让岳斌收拾行李离开家,说要避人耳目,等买房的事确定了他再搬回来,免得谎言被拆穿。岳斌当时还认为袁眉想得周到,怎料他走后袁眉就换了门锁,回了娘家,对他避而不见。岳斌没买成房子,连复婚也希望渺茫。
有一次,岳斌好不容易把袁眉堵在了单位门口。可袁眉却说假离婚买房一事彻底暴露了岳斌对婚姻和金钱的态度,令她很伤心,她不愿意复婚。岳斌不能接受这样的理由,他不断地找袁眉,结果一次又一次被拒之门外。时隔不久,他听说袁眉要卖房子,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气愤,在房门上钉了好几块钢板。
袁眉要求岳斌拆掉钢板,岳斌不仅不同意,还扬言要用各种方式让袁眉卖不成房。面对这种状况,袁眉很无奈。原本想买房的人也因为他们之间的矛盾打消了购买的念头。
2013年2月,袁眉将岳斌告上法庭,要求他拆掉钢板,赔偿自己的损失。了解案情后,法院进行了调解。岳斌表达了想复婚的意愿,袁眉依旧没有答应。后来岳斌又提出不复婚就要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却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签离婚协议时受到了胁迫或欺骗,即使打官司也很难胜诉。
冷静下来的岳斌知道自己很难埋怨别人。假离婚毕竟是他的主意,造成这种无法挽回的局面他又能怪谁呢?2013年4月,他们达成了调解协议。岳斌拆除钢板,袁眉放弃索赔。这杯假戏真做的苦酒,岳斌只能自己尝了。
律师解析
离婚没有虚假,莫要考验婚姻

孙平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为房子折腾婚姻的案子屡见不鲜。然而,“假离婚”真的是“假”的吗?
假离婚一般是夫妻签虚假的离婚协议,但当事人觉得它是假的,法律可不这么认为。因为只要夫妻俩表示自愿离婚,对财产和子女等问题达成协议,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就是真实的,而且很难被撤销。这就是很多人弄假成真的原因所在。
假离婚之前,夫妻俩通常都会承诺买了房就复婚。可一旦办完离婚手续后有人反悔,离婚基本上就已经到了覆水难收的境地。刘慧和岳斌就都面临了这样的问题。即使他们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配财产,但却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当初受到了胁迫或者欺骗,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然而,要证明这些该有多难啊!为了达到买房的目的,故意设计假离婚的夫妻往往会签一份内容特别明确、没有争议的离婚协议,把财产问题处理得既彻底又干净,生怕露出马脚,给买房造成阻碍。哪里会留下什么有力的证据?
当然,也许有些人对自己的婚姻和配偶充满信任,并不担心无法复婚,可假离婚买房的风险不止于此。就算夫妻感情经得起考验,买完房又成功复婚,但家庭财产的状态却早已和从前不同了。
拿第一个案子里的刘慧和许明打比方。因为他们假离婚时已经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复婚,协议给许明的两套房子也依然是许明的个人财产,而刘慧后来买的学区房则是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他们不做特别约定,这三套房子是不会因为复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这很可能成为他们的“财产隐患”。万一将来婚姻真出问题,或者有人去世涉及继承,分财产时恐怕又会带来纠纷。
假离婚买房其实是感情和财产的博弈。不管哪一方占上风,都有避不开的风险。况且感情有时微妙多变,婚姻也并非一直固若金汤,悉心呵护都不一定永远幸福,就不要再考验了!
关键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