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啃老,法律不容
为了就近上幼儿园,女儿带着孩子住进了爸妈家。老两口本想照顾女儿和外孙,谁知却引来了种种矛盾。怎样才能让脾气火爆的女儿搬走,生活回归宁静呢?
王桂芝和丈夫徐毅这两年过得并不舒心。两人都是北京一所中学的退休老师,育有一子一女,儿女均已结婚,搬出去独立生活。
按理说,他们到了坐享清福的时候,可是女儿徐君却提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请求:她想把儿子磊磊送进爸妈单位附属的幼儿园。为方便儿子入园,她还想带着儿子住进父母家,直到孩子上小学。
女儿三十多岁,没有稳定的工作,女婿的收入也不高。老两口心疼女儿,就帮外孙交了幼儿园的费用,也让母子住了进来。他们还把两居室中较大的那间腾出来,让女儿和外孙住。可是徐君从小被娇惯坏了,稍不顺心就发脾气,结婚后性格愈发喜怒无常。她的入住,一下子打乱了老两口平静的生活。
徐君没工作,在父母家住也从不给生活费。好在王桂芝和丈夫的退休金不低,也就不和女儿计较,养着女儿和外孙。但是徐君总把父母的付出视为理所应当。父母替她买菜做饭、接送孩子,她却经常埋怨父母对孩子照顾不周。
女儿从小到大,王桂芝和丈夫几乎没有违背过她的心思,徐君说什么就是什么,导致她性格霸道,不允许别人逆着自己的意思行事。老两口深知女儿的性格无法改变,决定让着点她,自己也落得清净。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徐君打起了房子的主意。
一次全家人吃饭,电视里播放一个法制节目:一对兄妹为了父母留下的房产争得不可开交。徐君借机旁敲侧击:“不如您二老把房子过户给我吧,我哥那么有钱,用不着你们的房子。我没工作,以后得把房子留给磊磊……”
王桂芝和徐毅相对无言。沉默了一会儿,徐毅才清了清嗓子,说到:“我和你妈都还不到60岁,房子我们想留着养老。这事以后再说吧。”徐君听罢,立刻变了脸,撂下碗筷摔门进屋。
老两口无奈叹气。两人明白,女儿已经把对他们的索取当成习惯,认为那是理所应当。这是他们第一次拒绝女儿,心里都有些愧疚。可是过户了房子,他们就失去了养老的最后保障。所以这房子,目前还不能动。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房子的事成了徐君的心结。
随后的日子,家中争吵不断。一次争吵后,徐君甚至给自己大屋的门装了锁,从此一出门就锁上房间,不让爸妈进入。徐毅很心寒。他怕妻子气坏了身体,于是劝女儿搬走,却被拒绝了。
2015年2月,王桂芝和徐毅来到海淀区法院,以排除妨害为由要求女儿搬出房屋。
审理过程中,徐君一直向法官表示,父母的房子离幼儿园近,对口小学也是重点小学,她认为父母理应给她一些方便,让她一直住到2015年10月,孩子能上重点小学为止。徐君又推说自己没住处。可是法院查明,她和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现由丈夫一人居住。
法官认为,房子登记在王桂芝和丈夫名下,他们是房屋的所有者。根据物权法,所有者对自己的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王桂芝夫妇和徐君共同居住期间,多次发生矛盾。徐君住在这套房子里,已经妨碍了父母的正常生活,也就是妨碍了他们对房屋的使用权。为了自身的健康和生活,王桂芝夫妇有权要求女儿搬离房屋。
2015年3月15日,法院判决徐君应在3月25日之前搬离房屋。
徐君不服,上诉到了北京市一中院。6月,法院维持了原判决,并给予了10天的搬家期限,要求徐君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从房子里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