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变妻子,婚前欠款逃不掉
宋嘉和李维军原本是好朋友,谁也没有想到,两人竟结为夫妻。就在大家以为他们可以白头偕老的时候,两人却分道扬镳,还为了一张欠条打起了官司。
密友变情人,大龄剩女喜获爱情
宋嘉和李维军既是高中同学,又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两人都到北京密云县任教,虽然任职于不同的学校,但他们之间来往频繁。2010年底,李维军的父亲生病住院,为了给父亲治病,李维军四处举债。得知李维军的困境,宋嘉主动拿出15万元,借给李维军用于父亲治病。李维军感动之余,给宋嘉写下一张欠条,写明两年内将欠款还清。
三个月后,李维军的父亲病逝。料理完父亲的后事,李维军向宋嘉展开了追求。因为彼此了解,李维军和宋嘉之间少了恋人之前的争吵,却多了很多默契。2012年6月1日,李维军和宋嘉领取了结婚证。
婚姻穷途末路,为欠款反目成仇
虽然家中负债不少,好在十年前李维军的父母就为其置备了一套两居室。但他们婚后的生活并不像众人期待的那样幸福。
因为之前父亲住院欠了不少债务,李维军婚后把所有的收入都用来还债,诸多不满让宋嘉心情抑郁,终于在一次争吵中全面爆发,她指责李维军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对于宋嘉的指责,李维军有自己的一套想法:“结婚前,你就知道我有一堆债务。跟你结婚难道我就不用还了?”李维军毫不示弱的态度惹怒了宋嘉:“你还欠我的钱呢,说好两年内还清,钱呢?”“放心,欠你的钱一定还!”……两人互不相让,最终,李维军写下延期两年还款的欠条后,摔门而去,留下宋嘉一个人在家里掉泪。
此后,宋嘉收拾东西搬回母亲家,夫妻开始冷战。其间,双方老人从中调和,两人重归于好。但自从有了这次冷战,宋嘉心里有了防备,便将李维军吵架时负气写的欠条保存了起来。
工作之余,李维军和同事办了一个数学培训班。宋嘉怀疑李维军早已还清了之前的欠款,只是借此保持和自己的财务独立,所以经常会去培训班里转悠,没想到,却意外发现了他的婚外情。
宋嘉一气之下,写下离婚协议书后,推门而去。李维军回家后,看到宋嘉留下的离婚协议书,自知理亏,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并自愿补偿宋嘉5万元精神损失费。次日,李维军和宋嘉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虽然拿到李维军的补偿款,但宋嘉还是觉得自己在婚姻中受到了伤害。她想到了李维军之前写下的欠条,便告到密云县法院,索要15万元的欠款及利息。
庭审时,李维军承认自己婚前曾向宋嘉借款,但他认为自己后来和宋嘉结了婚,夫妻之间财产共有,自己的债务也就是妻子的债务。两人结婚后,宋嘉已经无权再向自己索要欠款了。他还表示,婚后自己仅有5万元的存款,已经全部支付给了宋嘉,即便需要还款,这5万元也应该抵消部分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维军在婚前向宋嘉借款后,两人已形成债务关系,这笔欠款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2013年9月,法院判决李维军偿还宋嘉15万元,并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婚前欠款,不会因为结婚而消除
李维军将自己的债主宋嘉娶回了家,对于之前李维军欠宋嘉的债务应该怎么办,众人说法不一。很多人认为,既然两人合为一家,彼此之间的债务自然消除。不过,这样的想法有失偏颇。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受到法律保护。在这个案子里,李维军虽然与宋嘉组成了家庭,但他所借欠款是宋嘉的婚前个人财产,这种债务关系并不随着两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消失。李维军离婚时,曾自愿支付宋嘉5万元的离婚损失费,以此来抵消部分债务,这种说法也是没有道理的。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人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的一种处分,与之前李维军对宋嘉的欠款无关。除非经宋嘉同意,否则李维军的说法,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