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婚姻 守护权益与幸福
“90后的她拿到离婚证后陷入了自责,责怪自己当初一时冲动。”
“80后的她在结婚后告别职场为爱付出,离婚时却无法获取经济补偿。”
“70后的她辛苦积攒了家业,可丈夫一人在外借债,婚姻变成了陷阱。”
她们都曾坐在谭芳律师的面前,掩面流泪。作为专注“家庭财富法律服务”的埃孚欧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谭芳处理离婚纠纷超过2000例。她说,无论哪个年龄段的女性,在婚姻中总会遇到各自的疑惑和难题。要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女性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无疑为婚姻中女性的权利保护,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谭芳 埃孚欧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婚姻家庭编,充分保护女性权益
2020年6月,谭芳格外忙碌,除了录制民法典的普法视频,还要在上海市徐汇区妇联、社区、司法局等多处奔走,深入细致解读民法典。
作为一名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律师,谭芳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例,认为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更为充分。比如,《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谭芳解释说,这条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目前的家庭结构中,仍然是“男主外、女主内”占主导,这就意味着女性是家庭生活中贡献较多的一方。离婚时可以请求补偿,实则是对女性为家庭做贡献的一种认可和肯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女性由于对家庭的较大贡献,从而会影响到职业发展。这条规定在民法典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时,就得到了很多女性的大力拥护。
在谭芳代理过的离婚案件中,有不少女性是因为丈夫有婚外情而提出离婚。这些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情况往往处于弱势,离婚时也很无助。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一方婚内出轨如果无法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夫妻财产的分割并不会有实质性的差别,无过错方也无法请求损害赔偿。而《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财产分割增加了对无过错方的照顾。第1091条增加了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将生活中一方婚内出轨、赌博、吸毒等对婚姻破裂存在过错的行为,纳入请求损害赔偿当中,更好地保护婚姻中的女性。
离婚冷静期,让爱可以重来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离婚后90后张雅仍一直期待着前夫回心转意,可让她失望的是,前夫有了新女友。为引起前夫的关注,她开始不断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离婚财产。直到找到谭芳帮她代理官司,张雅才意识到,不能拿法律诉讼当作自己发泄不满的工具。
谭芳记得,张雅在她面前一边哭一边自责:“当初,为何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冲动地到民政局领了离婚证?为何不珍惜婚姻,让刚满周岁的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
尽管常被人称作离婚律师,但谭芳并不愿看到人们冲动离婚。如果张雅离婚时就找到她代理,她会去衡量他们的婚姻质量,评估这段婚姻到底有没有离婚的必要。有太多真实的案例表明,冲动离婚的代价不仅使一个家庭破碎,更可能对子女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如今,一冲动就想离婚的人有了思考、反悔的机会。《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30天的冷静期可以防止双方因为冲动而作一个出错误的决定。
离婚冷静期改变了现行婚姻登记“即申即离”的规定,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离婚冷静期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男女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关系,在这段时间别忽略做好婚姻财产规划。比如,双方可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分居协议,确保离婚冷静期期间自身的合法权益。
妻子为爱付出,家务劳动可有偿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事看着看着就淡了……有些人想着想着就忘了,有些梦做着做着就醒了……”有许多全职主妇的梦,在丈夫出轨后苏醒。
80后的刘玉曾是别人眼中很幸福的女人,衣着光鲜,吃穿不愁。她和丈夫陈明是大学同学,两人曾共同创业。孩子出生后,为了照顾家庭,刘玉当起了全职主妇。陈明公司的规模虽然不大,但业务不少,利润丰厚。经营企业,少不了应酬和加班,刘玉从不埋怨丈夫。可就在35岁那年,刘玉发现丈夫有了婚外情,两人因此打起了离婚官司。离婚时,刘玉提出自己多年来照顾家庭及陈明的父母,希望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最终却未能如愿。
谭芳解释说,民法典实施前,婚姻法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意味着承担大部分家庭工作的女方想要获得补偿,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夫妻签订财产AA制协议;二是妻子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可是,现实中夫妻双方签订财产AA制协议的家庭较少,这也就意味着妻子为家务的付出不能请求补偿。而《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了承担大部分家务的妻子想要获得补偿,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女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夫妻财产协议不再是条件之一,这样的规定更符合我国婚姻家庭生活的实际,更能切实保护到婚姻中的大部分女性。所以,女方在婚姻生活中需要注意留存自己为家庭付出的证据,比如家庭的日常消费记录、与子女老师沟通的记录等,确保申请补偿的时候有证据来支撑。
共债共签入典,远离爱的陷阱
姐弟恋牵手结婚,70后的许蕊以为自己会畅游爱河,没想到却掉入了债务的漩涡。结婚前,许蕊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和公司,为此她专门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明确了自己的婚前财产。可许蕊没想到的是,丈夫瞒着她四处借债挥霍,最后债主找上门逼着她还钱,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借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还要共同偿还吗?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债共签制度,给出了明确答案。谭芳解释说,共债共签制度并不是“腾空而出”,而是法律不断发展、修正的结果。民法典颁布之前,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专门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的内容虽然只有四条,但是全部围绕夫妻共同债务,并且首次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提出了“共债共签”的原则。民法典将该司法解释的内容全盘吸收,可谓是顺理成章,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共债共签制度可以减少夫妻因为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而被动负债的情形,明确了家事代理权的限度。
民法典时代,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即“共签,共意,共享”。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衣食住行,日常文化消费,日常投资性消费等。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夫妻共享的,或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设置离婚冷静期、家务劳动有价值、共签共意共享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些都只是民法典守护女性权益的一个缩影。随着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女性在婚姻家庭等多方面的权利将得到全方位的保护,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也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