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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暖弱者之心

作者:口述/ 马华平 整理/郭一卓
巾帼风采 2021-05-31 16:07:26

近20年的法律援助之路,她为弱势群体办理援助案件1500余件,为他们争取权益,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赔偿。她就是专为弱势群体打官司的律师马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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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平  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曾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等。


抽丝剥茧,给无助者希望

我为弱势群体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也因此被人亲切地称为“马大姐”。为何会选择做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还得从2003年我接手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说起。

陈楠帮本村的张童盖房子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了重伤,他的家庭也陷入困境。他找到我时,说付不起律师费。了解情况后,我决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收集证据,我来到现场,张童拿着棍子威胁我。村民知道此事后,愿为陈楠作证,最终经法院审理,陈楠得到了赔偿。我的努力赢得百姓的认可,这也坚定了我当初的选择:砺法律之剑,维弱者之权。

随着一个个案件的成功解决,越来越多的人找到我,可我发现一个问题:弱势群体求助时,他们只讲事实、道理、良心,却没有法律意识和知识,不注重证据的收集,这给维权带来很大困难。面对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我需要抽丝剥茧,理清脉络。

一家服装厂的女职工萍萍,刚从杭州回到合肥三个月,就在上班路上遭遇严重车祸。我认为该案既涉及交通事故,也涉及工伤。我提出的方案是先启动交通事故诉讼程序,交通事故中没有得到的赔偿,可以在工伤中进行认定,由工厂承担相应责任。但这个案子有两个难点:一是交通事故认定的标准;二是如何认定工伤。萍萍之前一直居住在杭州,如果按照杭州当地收入的标准要求赔偿,比合肥的标准要高。为了让萍萍获得更高的赔偿,我专门赶到杭州,开出她在当地的居住证明,之后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

可萍萍工作时间较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工厂否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为此,我找到当初介绍萍萍上班的工友为她作证。加之,出车祸后,萍萍曾向工厂领导请假,我又把两人的沟通记录进行存证。最终,萍萍获得40 万元的交通赔偿和16万元的工伤赔偿。

随着寻求帮助的人越来越多,我组织了一个团队专门为弱势群体维权。我还与妇联、工会等联合,通过各种公益普法活动,让他们有收集证据的意识,提高维权能力。


知心大姐,别样情怀

有人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我认为,律师更应该有一种为实现法律价值敢于担当的责任。2013年,我牵头成立一家律师事务所,要求加入的每位律师都必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并要坚持做公益。在法律援助案件中,五分之四是帮助职工维权,五分之一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作为一名女律师,遇到女性儿童权益受到侵害,除了帮他们维护权益,更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杜芯在合肥打工时,与人同居并怀孕。打算领结婚证时,她才发现男方已有家庭。一气之下,她做了人流,去了上海。男方追到上海,拿出“离婚证”,想与杜芯和好。杜芯与男方回到合肥,直到再次怀孕她才知道,男方又骗了她。但如果再做人流,她可能终身不育。她只得生下孩子,男方却拒付抚养费。杜芯既要带孩子又要上班,走投无路的她找到我。 

我决定为孩子讨要抚养费。当时的杜芯甚至支付不起200元诉讼费,我帮她垫付。然而,打官司期间,男方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我们只得暂时撤诉。案件前后历时两年半,最终为孩子争取到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 

从分文没有到每月1500元,这笔钱解决了杜芯的后顾之忧。类似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在帮助他们争取到权益后,他们都会第一时间与我分享喜与忧,把我当成知心大姐。

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未来,我将坚持以法为业,以律为师,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扎根于每个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