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人身保护令,消除离婚暴力
离婚后,前妻害怕遭到前夫的报复,向法院寻求帮助。法院的一纸人身保护令,为她消除了后顾之忧……
屡遭家暴,半路夫妻离婚
梅雪和叶添都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2006年的时候,两人经人介绍走到了一起。叶添和前妻育有一子叶磊,婚后,他带着叶磊和梅雪一起生活。梅雪在上一段婚姻中没有生育,她一直希望生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结婚一年后,梅雪如愿怀孕了。可是生活却给了她不小的打击:随着了解日益加深,叶添性格中的暴躁和喜怒无常逐渐显露出来,两人经常争吵。在她怀孕三个月时,叶添因为生活琐事动手打了她。
女儿出生后,叶添更是处处看梅雪不顺眼。他觉得梅雪偏向女儿,忽视了儿子,对她很是不满。女儿十个月时,叶添再次对梅雪动手。这次,梅雪报了警,还去医院验了伤。
2014年10月,叶添再次实施家暴,梅雪忍无可忍,带着女儿搬回了结婚前的住所。两个月后,叶添派儿子过来传话,说要和梅雪商量离婚的事。梅雪担心和叶添发生冲突,提议两人在叶添的邻居家见面。没想到,叶添当着邻居的面就向她挥起了拳头……
梅雪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来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法院请求离婚。
2015年1月,龙湾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梅雪提交了报警记录、病历以及遭受家暴后的伤情照片。为了收集足够的证据,法官还对叶磊做了谈话笔录。面对上门询问的法官,叶磊如实说出了父亲对梅雪实施家暴的过程。同年3月,法院判两人离婚,梅雪分得共同财产的六成,女儿由她抚养。为了防止叶添离婚后再纠缠梅雪,法院判叶添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8万元。
一纸裁定,杜绝离婚暴力
对梅雪来说,这件事并没有结束。她非常害怕判决结果会刺激叶添,招致报复。于是在判决后的第八天,她来到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
法院在她递交申请的第二天就作出了人身保护裁定:禁止叶添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梅雪,禁止他进入梅雪住所。裁定的有效期是6个月。这也是浙江省第一份离婚判决之后的人身保护令。
为了让裁定得到落实,法院向当地的妇联、街道和派出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梅雪这才彻底放心。
案子的主审法官表示,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女性应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并不难,家暴受害者在婚内、申请离婚时、离婚案审理过程中,以及审理结束后6个月内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情况紧急,也可以向法院口头申请。
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是免费的。一般情况下,由家暴受害人提出申请。如果受害人无法申请,那么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庇护所、妇联、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都可以代为申请。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申请能否得到法院批准,家暴的证据是关键。验伤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以及街道、妇联的相关记录、施暴者的保证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申请人如果曾受到另一方的威胁恐吓,也可以向法院出示带有威胁内容的短信或录音。
审查证据后,如果认为家暴危险确实存在,有必要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法院会批准申请,签发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的内容比较广泛,它不仅能禁止施暴者殴打、威胁、跟踪、骚扰申请人和申请人的亲属,还可以责令其接受心理治疗、暂时搬出双方的住处、支付家暴受害者的治疗费用。人身保护令还可以分为紧急和长期两种。紧急的,有效期为15天;长期的,有效期为3到6个月。经法院批准,能够延长到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