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有公约,装修房屋要遵守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楼上楼下的邻居却打起了官司。各说各的理,法官应该支持谁?最终,社区公约发挥了作用,成为判案的依据。
案例:
几年前,浙江温州的乔娟在一个高档楼盘购买了一套房。虽然房子的价格不菲,但年近五十的她更看重社区的居住环境,想要住得舒心自在。入住之后,她和很多业主一样,把社区当成自己的家来维护。她为人热心,被选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代表业主和物业公司谈判,并签订了社区公约。
2014年3月,新婚不久的陈莎诺和丈夫搬到了乔娟的楼下。陈莎诺对房子重新进行了装修,在窗户外面加装了雨棚。雨棚就在乔娟的阳台下面,起初她并没有在意,直到温州进入了雨季。每到下雨的时候,雨水就会落到楼下的雨棚上,下大雨时声音很大,下小雨时滴答声不断,让乔娟心烦意乱。尤其是遇到夜里下雨,雨水落在雨棚上的声音,让她根本无法安睡。对于她这个年纪的人来说,缺乏睡眠会严重影响生活的质量。
在乔娟看来,楼房窗户的设计本身就是防雨的,不需要加装雨棚。于是,她找到陈莎诺小两口,告诉他们自己的苦恼,希望他们能把雨棚拆除。听了乔娟的话,陈莎诺觉得有些不可理解,最近天天下雨,可小两口每天都睡得很香甜,并不觉得雨棚是个问题。
经过几次交涉,陈莎诺始终不同意拆除雨棚。她认为在自己家的窗户外面安装雨棚是她的权利,乔娟无权干涉。更何况,乔娟睡不着觉可能是因为别的原因,和雨棚没有直接的关系,乔娟的要求也很无理。
无奈之下,乔娟找到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反映情况,希望能有人出面帮她劝劝陈莎诺,结果都没什么作用。后来,陈莎诺干脆不理睬乔娟,也不见物业和居委会的人。2014年12月,乔娟只好求助于法律,把陈莎诺小两口告到温州鹿城区法院,要求他们拆除雨棚。
乔娟提交了一份社区公约作为证据。那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制定的,并盖有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印章。社区公约里有一条是关于业主装修的规定,内容是“业主装修时要维护楼盘原有外貌,禁止下列行为:在房屋外安装遮阳棚、雨棚、花架、广告牌等突出物。”
陈莎诺认为,这个社区公约对她是无效的,因为她和丈夫刚搬进这个社区,根本不了解这份社区公约。然而,在法官看来,陈莎诺对此不知情,并不影响社区公约的作用,最终支持了乔娟的要求。
对于这个判决,陈莎诺有些想不通。社区公约为何能干涉她装修房屋的自由?她无法认可这样的公约,也不愿意遵守公约拆除雨棚,就提起了上诉。2014年6月,温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
说法
可能很多人有着和陈莎诺一样的疑问,社区公约不是法律,为何也需要遵守?
法官解释说,社区公约从本质上讲是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代表社区居民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委托物业公司按约管理本社区,同时也承诺配合物业公司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在社区公约里,既会规定物业公司的责任,也会规定业主的责任。比如说,业主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爱护社区公共设施等,目的还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行选举出来的,代表全体业主,做出的承诺也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陈莎诺虽然在社区公约签订后才入住,但作为社区的一名业主,自然应该遵守社区公约。她不了解公约,甚至不认可公约,都不影响社区公约的效力。就好像有些人在法律实行后才出生,并不意味着这些人不需要遵守法律。
如果像陈莎诺一样,觉得社区公约里的规定不合理,干涉了个人的权利该怎么办呢?
在法官看来,社区公约和法律一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业主委员会下一次和物业公司签订社区公约时,陈莎诺身为业主,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如果能获得大多数业主的支持,就会实行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