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买卖,伤了母子情
母亲卖房给儿子,签完协议拿不到钱。对簿公堂打官司,儿媳却说当初是赠不是卖。真假买卖背后,是否暗藏玄机另有隐情?
手心手背都是肉,谎言背后有隐情
2014年底,陈素娥把儿子薛松涛和儿媳华咏薇告到了法院,目的是讨要90万元房款。
陈素娥有两个儿子,薛松涛排行老二,从小到大都很受宠。前些年,陈素娥的老伴去世,把遗产都留给了她。可是,名下有三套房并不能让她生活得舒心,她渴望身边有人陪伴。
2011年国庆节,薛松涛带妻子华咏薇和孩子来看望母亲。闲聊家常时,他说房价涨得快,自己有心买两套当作投资,等到时机合适再转手,给儿子赚一笔教育和结婚基金,无奈手里没钱,也只能想想。
接下去的几天,陈素娥一直在琢磨小儿子的话,心里渐渐有了一个想法。她打算把自己不住的那两套房子过户给薛松涛。不过,陈素娥并不认为自己偏心。大儿子薛云海的家庭条件比较好,女儿已经上大学,没什么经济负担。她还有一套房子,将来可以留给大儿子。而陈素娥这么做最重要的目的,是想让小儿子和唯一的孙子多来看她陪她,今后给她养老。
得知母亲的想法,薛松涛和华咏薇喜不自胜。可是两套房子价格不菲,为了避免薛云海有意见,引起不必要的家庭矛盾,三个人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陈素娥和小儿子夫妇签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房款90万元,然后办理了过户手续。大家心照不宣,薛松涛没有付钱。
房屋易主瞒不了人,薛云海很快便知道了母亲和弟弟夫妻之间的事。但都是自家人,就算母亲把房子低于市场价卖给弟弟,他也没有太多意见。只是没想到百密一疏,陈素娥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在银行工作的大儿媳会定期帮她查看和整理个人账户,把积累到一定数额的退休金从活期存款转成定期存款。90万元房款迟迟不到账,很容易被发现。
谎言一旦开始,就得用更大的谎言来掩盖。面对大儿子的疑问,陈素娥说自己不好意思催要。而薛云海看不下去,直接就找到弟弟,让他尽快付房款。薛松涛担心事情暴露又不想给钱,于是在2013年初给母亲写了一张欠条。
一家人两条心,需要隐藏的事越来越多,陈素娥心里很别扭,愈发觉得对不起大儿子。薛松涛也有这种感觉,春节团聚的时候,他总是有意回避与哥哥单独交谈,既惭愧又怕说漏嘴。更重要的是,他能够感受到母亲心理和感情上的变化,担心她有一天后悔,所以减少了去母亲家的次数,免得母亲一看到他就想起因为房子给家庭带来的麻烦。
可是,亲人不见面是特别伤感情的。陈素娥原本就是为了多见儿孙,才把房子过户给薛松涛。如今弄到难以收场的地步,小儿子却总不上门,陈素娥不禁怀疑他是想占了便宜就置身事外。母子间的隔阂一天天加深。
误解加深生矛盾,家人之间要坦诚
2013年冬天,陈素娥生了一场重病。考虑到照顾方便,薛云海把母亲接到自己家居住。这让陈素娥受到很大触动,对大儿子的愧疚日益加深。而此时,薛松涛害怕哥哥催他按欠条还钱,根本不敢去哥哥家看母亲。陈素娥对他的埋怨自然越来越多。
陈素娥盘算了一下,房子已经过户到小儿子名下,想要回并非易事。但如果把房款讨回来,就算今后当成遗产平分,也还是能稍稍补偿她对大儿子的亏欠。病好之后,她开始找小儿子要钱。
薛松涛和华咏薇不想给钱,但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个混乱的局面,所以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陈素娥伤心又气愤,干脆拿着房屋转让协议和欠条,把两人告到了浙江省临海市法院。
与母亲对簿公堂,薛松涛或许在情感上难以接受,因此没有出庭答辩。但华咏薇一肚子委屈,说虽然签过房屋转让协议,但那时婆婆跟他们夫妻的关系很好,曾经明确表示那两套房子是赠给他们的,不需要支付房款,之所以没给钱就办了过户手续,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至于薛松涛后来写下欠条,完全是为了给哥哥一个交待,并非真的欠钱。
华咏薇觉得,婆婆是受了薛云海的影响,才发生了态度的转变,改口说房子是卖给他们的。因为婆婆自从住到大儿子家,就开始与他们疏远,在感情上明显偏向薛云海。她认为,房子既然已经过户,就是薛松涛和她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已经成立。房款无需支付,赠与也不能撤销。
“转让”包含的内容比较广,可能是买卖,可能是赠与,还有其他的形式。不过,由于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证明陈素娥和薛松涛夫妇之间有赠与约定,所谓的心照不宣根本不能成为判断案件事实的依据,法院无法认定赠与的存在。
相反,尽管华咏薇一再重申这次转让实为赠与,但此时陈素娥并不认可她的说法。关于房款的约定和后来的欠条,则都说明这是一次需要付钱的转让,是买卖。所以法院认为,陈素娥已经按约协助儿子和儿媳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薛松涛和华咏薇就应该依照约定付款,于是支持了陈素娥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