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如何判断你的独一无二?
一起房产买卖纠纷,把明星赵薇和人脸识别技术推上了风口浪尖。赵薇的老公黄有龙被他的专职司机冒充,将一处千万豪宅卖掉了。
文/本刊记者王艺潼
无端被卖房,到底谁说谎
2015年10月,刘婕将明星赵薇的老公黄有龙告上法庭,理由是她购买黄有龙的房子后无法入住。原来,两年前,刘婕曾有意购买这处房子,但因价格没有谈妥,买房之事便搁置下来。
2014年,自称是黄有龙全权委托代理人的梁海主动给刘婕打电话,说因房主急于卖房,可以在房价上做一些让步,但必须支付全款。随后,刘婕与梁海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1520万元房款。双方办理完房产过户,梁海还配合刘婕办理了房屋入住手续。
由于黄有龙一直没有交房,刘婕只好告到法院要求交付房屋及全部钥匙、水电燃气卡等房屋附属物品,并支付违约金。
不过,黄有龙的代理律师称,黄有龙从未委托任何人出售房子,也从未有过要售卖的想法,因此不同意交房。
法院调查后发现,在这起房屋买卖中,梁海是以黄有龙委托代理人身份出现的,他们之间的委托是通过公证处办理的,所以能顺利将房子出售。对此,黄有龙的律师表示,公证处办理的委托是黄有龙的司机冒充了黄有龙的身份。司机之所以能冒充成功,是因为公证处对他进行了“人脸识别”。
目前,黄有龙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鉴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办理,会直接影响此案的审理结果,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当庭中止了审理。
由于赵薇的明星身份,黄有龙的案子一曝光,立即引起关注。人们不禁产生疑问,房屋所有人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其身份到底该如何确认?
一位公证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办理房屋买卖委托授权,需要房屋所有人,也就是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到场。如果委托人没到现场,受托人需要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
委托授权的一般流程是,公证人员首先要对办理委托的申请人和证件进行对照,看是否是本人。其次要核查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的真伪。一般情况下,涉及重大财产处分的公证,比如买卖、抵押等,还要进行“人脸识别”。
从前,这一系列的过程,需要公证人员用肉眼进行识别。自从引入人脸识别系统后,弥补了由公证人员肉眼对照证件进行识别可能出现的不足。不过,人脸识别技术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只是为确认身份多了一重保障,不能作为唯一的认定标准。
冒充与否,都有可能要交房
案子还没有出结果,但黄有龙即使是被冒名卖房,刘婕毕竟交了钱,也办理了过户,法院最后会不会判黄有龙交房呢?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王秋瑞律师说,虽然黄有龙声称他是被冒充的,但法律上有一种规定叫做“表见代理”。也就是说,即使有人未经授权处理了你的房产,但是买家有理由相信对方有代理权。此时,法律便可能认定买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善意第三人”,进而站在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上判决履行合同。
在这个案子里,买家刘婕面对的是一个代理人,而代理人又持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按照一般的生活经验,买房人当然有理由相信公证处有能力辨别公民身份。黄有龙如果想避免“被卖房”,就要否定表见代理的成立。
也就是说,如果黄有龙的司机手中既有他真实的身份证,又有真实的房产证,公证处经人脸识别之后,也认定黄有龙的司机就是黄有龙本人,房价也符合市场行情并无明显的价格差异,那么黄有龙必须拿出合理的理由解释,为什么一般不轻易交给他人的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会落入司机之手?否则,表见代理成立,刘婕会被认定为“善意第三人”,法院就会判黄有龙交房。
如果黄有龙的司机所持有的身份证和房产证都是伪造的,那么,就不成立表见代理,黄有龙不但不需要交房,还要追究司机诈骗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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