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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惠琴:用法律温暖人心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晓 白 口述/兰惠琴
巾帼风采 2012-08-02 16:23:00

                兰惠琴,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法院法官。2012年2月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2012年5月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1989年我从中南民族学院法律系毕业,回到了家乡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当了一名法官。在工作中,我始终不忘公正两个字。这和父亲对我的影响有一定关系。我小的时候,父亲是村里的干部,被村民称为“公道佬”。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每次主持分粮的画面,在村民的争执中,他提出的分配办法,总是既能惠及各家各户,又能照顾到老弱病残。

        当上法官后,我总在体会,父亲为什么要想方设法让大家满意。他的公道,发自他对乡亲们深厚的感情,源于他对村民生活的了解。审理案件也一样,为了公正需要法官带着感情,了解那些打官司人的经历和困境。

        1989年一个冬天的早晨,我看到一个衣着单薄的农民工蜷缩在法院门口。他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满脸无助。我急忙把他扶进屋里递上热茶,他暖和了一会儿后,向我讲述了他被老板拖欠1000元工钱,结果不能回家过年的遭遇。

        这个案子很简单,涉及的金额也不大。我帮农民工立了案,当天就找到那个老板,帮他讨回了工钱。把钱递到他手中的那一刻,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他抹着眼泪说:“这可是救命钱啊!家里重病的妻子正等着呢。如果再要不到钱,我也不想活了……”

        我这才知道,在很多人眼中显得有些微不足道的1000元,对于这位农民工来说却至关重要。这笔钱关系到一个妻子的健康,甚至一个家庭的存亡。事后我想,如果我当时按普通的方式去处理,没有在当天要回钱,而是先开庭审判再执行,也许就会让一位妻子错失治疗的机会,让一个丈夫失去对生活的信心。

        作为法官,一辈子会审理成千上万个案件,可对许多人来说,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他们走进法院时,常常带着无法化解的委屈和愤怒。只有真心地去理解他们的情绪,才会做出公正又不失温暖的判决。

        今年6月13日,一位特殊的客人来法院拜访我。这是个年轻美丽的母亲,名字叫小彤。尽管小彤失去了左臂,整个人却显得神采奕奕。她说:“兰法官,你还记得吗?今天是我的案子审理四周年纪念日。”她的话,让我回想起四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

        小彤和丈夫都不是古田本地人,她带着孩子,跟随丈夫来到这里。丈夫在矿山上打工,她在矿山的食堂帮忙。那时候,小彤才25岁,正是年轻漂亮的时候,有一头乌黑的长发。矿山上的人远远看到甩动的大辫子,就知道那是小彤。

        不幸的是,2008年的夏天,一场暴雨让矿山的变压器发生了故障,高压电流沿着普通电线,把小彤击倒在地,导致她左臂截肢,身上也多处灼伤,留下了难以消除的疤痕。经过调查,相关部门认定事故原因在于矿山老板私自连接的配电线路不安全。

        矿山老板在支付了几万元医疗费后,就不再管小彤。随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小彤的家人和矿山老板多次协商,都没有对赔偿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她抱着最后一线希望走上了法庭。当时的小彤面容憔悴,她伤心欲绝地对我说:“没有手,我都不能梳头了。”从小彤的这句话里,我听出了她的绝望和悲痛。

        开始处理这个案件之后,面对一再推卸责任、拖延时间的矿主,我觉得过多的调解只是浪费时间。于是,我根据小彤的需要,用最短的时间做出了判决,让矿山老板赔偿小彤60多万元,并分几次执行完毕。

        每次拿到执行款,我都会亲自送给小彤,并告诉她,这笔赔偿虽然不能挽回她失去的手臂,但只要人还在,生活就有希望。渐渐地,小彤终于从事故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一转眼,这个案子已经过去四年时间了,这次见到小彤,她比以前圆润了不少,精神也很饱满,让我十分欣慰。工作23年,我审结了2000多个案件,很多人都像小彤一样,带着沮丧或者愤怒来到法院,又带着希望和欣慰离开。

        我审理案件并没有什么秘诀,法律始终是准绳。如果说我有什么经验的话,那就是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我常常去体会那些打官司的人是什么心情,了解他们为什么流泪,为什么叹息,然后再做出公正的判决。

       

兰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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